是谁在“过于纠缠所有制”?——澎湃新闻报道: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中央财经领导委员会办公室原副主任杨伟民日前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专题研讨会上发表演讲认为,下一步国有企业改革和农村土地改革的关键在于产权制度改革,而不必过于纠缠于所有权。杨伟民称,中国改革成功的原因之一是产权制度改革和市场化改革。他打比方说,“按劳分配是分粮,是事后激励;产权制度是分地,是事前激励。产权激励是最大的激励。”杨伟民表示,产权制度改革不完全等同于所有制改革,产权制度改革可以不动所有制。民营企业的成长是所有权改革的成果,但是国有企业改革和农村改革则是在不动公有制的基础上的产权制度改革。“如果我们过于纠缠于公有制还是私有制,国有企业改革和农村土地改革就无法深入下去。”笔者基本赞同他的观点,不禁联想起二十多年前的“姓社姓资”之争。但有两个问题:一是既然杨先生说不要过于纠缠于所有制,为何却又说“可以不动所有制”?所谓“纠缠”不正是指“不动”与“动”之间的取舍吗?二是他说“我们不要过于纠缠于所有制”,“我们”这个主语指的是谁们呢?(未名周记之微博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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