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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名周记(1805)·

本文要义:地方政府拿属于公共的资金补贴给那些学历较高的人才以吸引他们来本地创业、就业,对低学历者是一种明显的不公,有违财政支出的“公共”性质。

 

据报道,哈尔滨实施“人才强市”的战略再次提速,该市政府近日出台政策,将优待人才的范围由之前的院士、博士扩展至硕士乃至本科。如:向企业引进的硕士研究生一次性发放安家费3万元;向重点产业、重点项目单位引进的本科毕业生每月发放500元生活补贴,连续发放三年。等等。

这样的事情其实早已不算是“新闻”。记得十几年前冯小刚导演过一部电影叫做《天下无贼》,剧中由葛优扮演的角色说过这样一句话:“21世纪最重要的是什么?是人才!”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竞争的日趋激烈,此言被吾国各地政府纷纷奉为圭臬,争相出台了各种各样招揽人才的优惠政策,致使其成为“冯氏电影”中最著名、流传最广的一句台词。如今几乎每个地区都制订了类似哈尔滨市政府的上述文件,只不过优待人才的程度和范围略有差别。

尊重、引进人才自是理所当然。笔者之所以仍被哈尔滨的这则“算不得新闻的新闻”触动,是因为它勾起了自己久藏心中而不得其解的一个疑问:地方政府用于补贴人才的那些资金,难道不是出自其财政收入吗?

答案恐怕是肯定的。如哈尔滨市政府的上述文件称,补贴给高学历者的资金,由市政府设立的人才发展基金提供。而据此前的相关报道,自2013年以来,哈尔滨市政府每年向该基金投入资金1亿元且上不封顶,用于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和人才梯队的建设。

这就牵连出了笔者心中的那个疑问:政府有权拿财政的钱来补贴给那些高学历者吗?

众所周知,政府的财政收入,主要来自于向企业和百姓征收的税款。政府之所以有权征税,是因为它是唯一合法的公共服务机构,它的税收即财政收入,属于公共所有,只能用于为公众服务。也因此,现代国家的政府财政,被称之为“公共财政”。而公共财政的支出,必须遵循公平原则,即:它不应该只惠及一部分人而应该让全民得益。

如果我们认同上面所说的道理,那么,问题就来了:地方政府拿属于公共的资金补贴给那些学历较高的人才以吸引他们来本地创业、就业,这符合公共财政支出的公平原则吗?

笔者的看法是:给高学历者以财政补贴,对低学历者是一种明显的不公,有违前面讲到的财政支出的“公共”性质。

严格地说,学历较高者未必一定就是真正的“人才”,关于这一点古今中外都有很多可作为反证的实例,不过这不是本文讨论的重点。我们姑且认为学历较高者就是“人才”。然而,只要是人才,就有权利享受财政所给予的补贴吗?

诚然,这些人才所拥有的高学历,是他们在学校十几年勤奋学习的结果,也是表明他们具有一定知识的“人力资本证书”。一个国家、一个地区、一个城市,高学历的人才越多,对本国、本地的经济、科研乃至文明等方面的发展越有利,这个等式也是成立的。

——然而,纳税人凭什么就非要因此给他们一笔钱呢?或者说,政府有什么权利拿公共财政给他们以补贴呢?

事实上,这些高学历者,在读大学和研究生期间,已经享受到了一定的财政补贴,这有政府每年拨付给高等院校的数以千百亿计的经费为证。如今,他们毕业了,政府还要继续为他们提供补贴,这对数量更多的非高学历者而言,难道是公平的吗?需知,那些非高学历者也都是纳税人。这样的话,岂不等于是后者拿钱给前者以补贴?

不错,政府财政的确是有必要给某些人以补贴的,但这种补贴只应给予社会上的贫困阶层以确保他们生活的温饱。高学历者在竞争中本身就具有明显的优势,他们在此前的学习过程中投入了大量的精力,他们的家长也为此投入了很多的金钱,但这些投入只能通过他们就业之后的努力工作得到回报,而不应由纳税人给予补贴。这难道不是一个显而易见的道理吗?

不错,吸引高学历人才的确有利于促进本地经济的发展,然而要实现一个良好的愿景,不能以损害公平原则为代价。一个地区、一个国家可以也应该用适当的政策来吸引人才,但这些政策都必须奉行公平、公正的原则,不能有损于其他人的利益。如前所说,政府的财政收入来自于企业和百姓缴纳的税款,本质上属于“公共财政”,因此对它的支出和使用必须慎之又慎,不可违背公平原则动辄施以补贴。

延伸开来说,不仅对高学历人才是如此,对企业的创新及其产品也是如此。

企业勇于创新当然是好事,没有创新,社会经济就无法可持续地发展。然而,企业的创新,说到底是追求自己的利润最大化,是出于“自利”之目的,政府不应该动用财政资金给予补贴。一来,你给某些企业以补贴,对另一些企业就有失公平;二来,即便从“功利”的角度来看,企业的创新能否成功,还需要通过市场的反复实践来检验,政府的财政给予补贴,万一创新失败了,那岂不是把纳税人的血汗钱打了水漂?

故此,企业的创新,应该由企业自己投入,创新的回报,也只能通过市场竞争去实现。政府可以鼓励创新,但不能动用财政资金给予补贴。政府应该补贴的是那些非市场化的、一旦成功对整个国家和人民都有利的科研创新,比如“两弹一星”之类的工程,又如一些基础性的科学研究。

作为企业,它们若是愿意用自己的资金提高福利待遇吸引人才,包括给高学历者以补贴,那是企业自己的事;但政府不同于企业,因为政府用的是财政资金,是纳税人的钱。另一个区别是,国家与地区有所不同。一个国家的中央政府为了吸引国外的人才来为本国效力而出台某些优惠政策,为此而动用中央财政的资金,是可以的,因为此举有利于整个国家和全体人民;但一个地区的政府动用地方财政来吸引国内人才,那就是另一回事了:人才的数量总归是有限的,你这个地区多招揽了一些人才,意味着其它地区就少了些人才可用,对整个国家来说,这样的“人才争夺战”只是一场“零和博弈”,搞不好还容易引起恶性竞争。

这些都是市场经济的常识,遗憾的是,有时却被手握财政大权的一些地方政府部门所忽视或者淡忘。给高学历者以财政补贴,只是其中的一例而已。

2018131日于竹径茶语

 

 

作者简介:未名者,江南布衣。生于20世纪50年代,下过乡,上过学,教过书,做过公务员,写过小说。中年后下海创办并主编某内部刊物凡二十多年,撰有经济政治社会法律等分析评论文字千万余言。现已退休,居于山间一寓,远离城市喧嚣。2017年开始撰写博客,每周一文,发挥余热,防止痴呆,只事耕耘,不问收获。诗云: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也。

电子邮箱:wmc529@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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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未名

蔡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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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名者,江南布衣。生于20世纪50年代,下过乡,上过学,教过书,做过公务员,写过小说。中年后创办并主编某内部刊物凡二十多年,撰有经济政治社会法律等分析评论文字千万余言。现已退休,居于山间一寓,远离城市喧嚣。2017年开始撰写博客,每周一文,2018年7月开始每日兼发微博。发挥余热,防止痴呆,只事耕耘,不问收获。诗云: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也。 电子邮箱:wmc529@sina.com 欢迎关注我的微信公众号:未名周记(每周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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