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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优化核酸检测的几个问题——

新冠疫情防控“20条”优化措施出台以后,笔者浏览相关报道,发现各地的执行情况差异挺大。这也许并不奇怪,吾国地域广阔、人口众多,新政策落地难免会有一个磨合期。“20条”中有些属于“硬杠杠”,比如不再认定次密接者,下面容易执行,照章办事就是了;而有些措施属于“原则性”阐述,各地的情况不一,理解不一,执行起来就会有所不同。以笔者的观察,其中差异较大的当数核酸检测。以下是笔者几点相关思考:

其一,核酸检测是防控疫情的首关,堪称“黄金手段”,藉此可以很快地筛查出阳性患者。感谢科学家们的这一发明,否则我们至今可能仍在黑暗中摸索。可以肯定只要疫情未消,核酸检测就必须坚持实行。对此必须要有清楚的认识。

其二,“20条”明确,无疫情地区一般不再统一进行全员性的核酸检测。一来因为全员性检测是一种聚集度很高的群体活动,搞不好反而容易导致疫情扩散;二来虽然每管每次的检测成本只有几块钱,但几十万乃至几百万人的检测成本总加起来就不是一个小数字,地方财政负担很重,民众为此耗费的精力和时间与检测的成效相比也很不对称。不过对于高风险以及低风险地区是否要全员性核酸检测,是的话又该怎么搞,有关部门还应给出明确的细则。

其三,之前已在各地推行的“常态化检测”,是继续照样执行还是有所优化,也应予以明确,以免地方执行起来莫衷一是。前几天已有地方先是撤销了本地的一些检测点,随即又宣布予以恢复,说明执行者有些“心中无数”。

其四,“常态化检测”之所以能顺利推行,很重要的一点在于有配套措施,即要求凡进入公共场所者都必须出示3—7天的核检证明。但“20条”出台以后是否仍然需要这样做,又或者是否优化为有些重要的公共场所仍需出示证明,其它场所则不再需要,是的话对无风险区、低风险区和高风险区的要求是否有所不同,亦应给出更加详细的规定,否则就会造成各地政策的不统一,民众的心里会产生疑虑。

其五,核酸检测中很重要的一点是谁来支付费用。之前基本上都是由各地方财政承担,后来可能是由于负担太重,有些地方宣布将由检测者自费。笔者认为,是公费还是自费,应视不同的情况而定。首先,凡是政府要求的带有强制性的检测,必须实行免费,因为民众为配合政府的防控已经让渡了愿否检测的“自主权”,没道理再让他们自掏腰包。其次,凡是自愿性的检测,应该自己付费,这也是天经地义的。笔者从网上的视频中看到某地有人竟然宣称自己一天内就做了十几次检测,理由是不然就觉得不踏实,而负责检测的“大白”也只好苦笑着如其所愿。这当然只是个例,但经济学的“公地悲剧”理论是经过实践检验的:大凡“免费”的事情,人们总是会倾向于“宁多勿少”,否则就会觉得自己“吃亏”了。

其六,具体又涉及到要求进出公共场所出示核检证明的规定是否应该进一步细化。无疑,有些重要场所是必须的,但一般性的公共场所比如公交汽车、地铁、商场、餐馆乃至公共厕所等,是否也必须如此,不是的话又该怎样区分,是不是也应由上头统一划分,包括对风险程度不同的地区的标准设定。不然的话,各地的“各行其是”是完全可以想象的。

“20条”是有关部门和专家经过反复测试、研究后推出的防控优化措施,应该说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行性,并受到国内外舆论的普遍好评(至于有些人反而对“优化”感到不习惯,从心理学上说或是一种“创伤应激反应”,时间长了也许就习惯了)。不过从这一阵子的实践来看,有些措施可能需要进一步细化、优化。以上是笔者对核酸检测问题的几点思考,一孔之见,仅供参考。(未名日记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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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未名

蔡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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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名者,江南布衣。生于20世纪50年代,下过乡,上过学,教过书,做过公务员,写过小说。中年后创办并主编某内部刊物凡二十多年,撰有经济政治社会法律等分析评论文字千万余言。现已退休,居于山间一寓,远离城市喧嚣。2017年开始撰写博客,每周一文,2018年7月开始每日兼发微博。发挥余热,防止痴呆,只事耕耘,不问收获。诗云: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也。 电子邮箱:wmc529@sina.com 欢迎关注我的微信公众号:未名周记(每周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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