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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7给俄油限价,人家不卖你咋办?——

笔者昨日的短文指欧洲与俄罗斯围绕天然气供需的博弈愈演愈烈,双方都在“硬杠”。随后见新浪财经消息:欧洲天然气期货价格在北溪1号无限期停气之后曾一度暴涨,但接着出现雪崩,不到三天就下跌了三分之一,每千立方米跌幅超过 1000 美元,据说原因是欧洲的储气设施大都已提前装满。笔者不由得在“一句评”中兴叹:“噬者遭反噬,这句话对双方都是适用的。”

不仅是天然气,针对俄罗斯的另一大能源“利器”——石油,美西方近日也在筹划新动作。据凤凰网报道,七国集团(G7)财长在9月2日宣布,已同意对俄石油及产品实施价格上限,称“我们将通过禁止向以超过商定价格上限运送俄罗斯石油的船只提供保险和融资等服务,来限制普京通过石油出口为战争提供资金的能力。”G7财长们在一份联合声明中说,对俄石油的最高限价将由多个国家的“广泛联盟”确定,与欧盟的下一批制裁一起生效。

美西方拟对俄油实行限价政策传闻已久,如今看来将开始付诸实施。这项计划据说是由美国财政部长耶伦主导的,按耶伦的说法,这对美西方是个“两全其美”的计划,既可以限制莫斯科的石油出口收入,还可以藉此降低国际石油价格和通货膨胀。但问题是,它有可操作性吗?

按照市场规律,一种商品的价格是由买卖双方根据供需情况商定的,美西方凭什么一厢情愿地要单方面对俄油限价?若是俄罗斯不干,他们又将如之奈何?事实上就在G7财长发表上述声明之前,俄总统新闻秘书佩斯科夫已对媒体表明了莫斯科的立场:对于那些决定对俄石油进行限价的国家,俄罗斯“不会再卖给他们石油”,他指限价的做法十分“荒谬”。

市场的交易规则是“买卖自由”,买方硬要以自己单方设定的价格“强买强卖”,看上去的确有些“荒谬”。俄方抗拒的态度应在很多人的预料之中,美西方的决策者也不应感到意外,既如此为何还要“知其不可而为之”?想来他们大概也有应对的预案。除了上面所说的欲凭借自己在海上运输的保险和融资等方面的优势来胁迫其它的购买方,笔者猜度:作为俄油的主要买家之一,美西方还企图确立一个油价基准,以此来拉低俄油包括整个国际石油的价格。其如意算盘或是:当市场上出现一些大宗买家的价格基准时,其它买家也会无形中受到影响,自觉不自觉地向这一价格水平靠拢。据央视新闻报道,欧盟委员会主席冯德莱恩9月2日甚至主张欧洲需要对俄罗斯天然气也设定价格上限。

在一般情况下,这样的做法涉嫌“垄断”和“串通”。然而当前俄西之间处于“准战时”状态,不择手段地压倒对方已优先于遵守市场契约。笔者之前举了一些例子,比如美西方冻结俄罗斯存在他们银行的外汇资产,又如俄罗斯宣布将一些西方企业的在俄资产“国有化”,及以各种借口减少输欧天然气乃至断供。

那么,G7对俄油的限价意图究竟能否得逞?笔者认为,一方面取决于俄罗斯财政对石油出口的依赖程度,若程度不高,俄方当然可以选择不卖油给美西方,使得后者的限价计划落空;反之,则不排除俄罗斯“不得不卖”或者少卖一点的可能性。另一方面也取决于美西方对俄油的依赖度:如果限价以后俄方真的拒卖石油,美西方能否从其它地方找到油源?

“西方不亮东方亮”,遭到美西方制裁后,俄罗斯的石油出口已明显向亚洲国家倾斜。但如果美西方的限价政策确能生效,国际石油的总体价格难免也会受到影响——实际上据报道俄罗斯近期卖给东方国家的石油价格已明显低于正常的市场价格。

以上只是笔者个人就此问题粗略的“沙盘推演”,实际演绎的情况当然要复杂得多。总之,在“准战时”状态下,市场经济的规律和规则看似已“隐于水下”,但还是会起作用。未来即将展开的美西方与俄罗斯之间油价博弈的结果,最终还是得由双方的供需状况来决定,惟看最后谁能“抗得住”了。(未名日记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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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未名

蔡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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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名者,江南布衣。生于20世纪50年代,下过乡,上过学,教过书,做过公务员,写过小说。中年后创办并主编某内部刊物凡二十多年,撰有经济政治社会法律等分析评论文字千万余言。现已退休,居于山间一寓,远离城市喧嚣。2017年开始撰写博客,每周一文,2018年7月开始每日兼发微博。发挥余热,防止痴呆,只事耕耘,不问收获。诗云: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也。 电子邮箱:wmc529@sina.com 欢迎关注我的微信公众号:未名周记(每周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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