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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报与瞒报,哪样“风险”大?——

题中所谓的“风险”,是针对那些当事官员而言。

经过近半年的调查,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调查报告正式对外公布。据报道,这份调查报告十分详实,清晰地描述了当时灾害的总体情况,总结了相关教训以及改进举措,体现了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开放和透明的努力,得到各界首肯。

财新网就此发表“火线评论”说,除了对郑州市相关官员的问责,调查报告令人印象深刻的是详细披露了骇人听闻的瞒报情况:截至9月30日, 郑州市因灾死亡失踪 380人,其中在不同阶段瞒报139人。此前有人士曾认为,当今中国已不存在瞒报空间,盖因这对官员来说风险太大了。但调查报告表明,瞒报顽疾不仅依然存在,而且非常严重!涉及的还不是一个人、一个地方,甚至带有一定系统性。更为严重的是,在国务院领导考察时,虽然当地已经掌握了新增死亡人数,仍不如实报告,这是对中央政府的公然藐视,再次说明瞒报在部分地区依然十分严重。

评论对瞒报现象的抨击可谓十分尖锐。不过笔者觉得,凡事需先问一个“为什么”。那些当事官员明知中央三令五申严禁瞒报,一旦被发现必受党纪国法的惩处,为何他们还是如此“铤而走险”?一个可能的原因是:他们害怕实报灾害造成的伤亡人数较多而被上级追责,甚于害怕瞒报被发现而被上级追责。也就是说,他们觉得对自己而言,实报的风险大于瞒报的风险,所谓“两害相权取其轻”,经过掂量之后方才选择了瞒报。除此之外笔者还真找不出其它“合理”的解释。

如果上述分析是成立的,那么问题接踵而来:又是什么原因让瞒报者自认为实报的风险大于瞒报?是因为瞒报被发现的概率较小,还是因为对瞒报的处分力度较轻?……不管怎样,只有将瞒报者们的真实动机搞清楚,才能“对症下药”地加以有效治理。

财新网的“火线评论”中还提出了一个颇值得深思的假设性问题,称“如果郑州市有一名官员挺身而出,向中央直陈真相,瞒报也不会得逞”。对此也可以用一个反问句:为何当地那么多官员,竟然没有一人“挺身而出”“直陈真相”呢?循着这个思路还可以再追问下去:当地的那些新闻媒体,何以没有一家站出来报道真实的灾情?他们都到哪里去了?如果说因为“偷懒”所致,是否也应该追责?如果说是因为“害怕”,怕的又是什么呢?

上了年纪的人应该都知道,瞒报在历史上曾经造成十分惨痛的后果。半个多世纪过去了,瞒报现象为何依然挥之不去?如果对其生成根源不加以深挖和反思,只是作一些道德层面的谴责,要想根治这一顽疾,恐难矣!(未名日记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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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未名

蔡未名

1966篇文章 7分钟前更新

未名者,江南布衣。生于20世纪50年代,下过乡,上过学,教过书,做过公务员,写过小说。中年后创办并主编某内部刊物凡二十多年,撰有经济政治社会法律等分析评论文字千万余言。现已退休,居于山间一寓,远离城市喧嚣。2017年开始撰写博客,每周一文,2018年7月开始每日兼发微博。发挥余热,防止痴呆,只事耕耘,不问收获。诗云: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也。 电子邮箱:wmc529@sina.com 欢迎关注我的微信公众号:未名周记(每周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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