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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债转国债,此计可行否?——

界面新闻报道:中诚信国际首席经济学家、中国人民大学经济研究所联席所长毛振华日前表示,从中长期来看,地方债务压力较大,超过了常规的警戒线。他建议将部分地方债转换成国债来降低风险。

这样的建言笔者不是第一次看到,之前清华大学教授李稻葵也曾提过类似的主张。他们的理由是现如今吾国的地方债务已十分沉重,构成风险隐患。据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测算,到2020年末吾国地方债务余额接近26万亿元,其中有8个省市区的债务率已超过100%的警戒线,最高的达153%。笔者觉得这可能还只是“明帐”,若加上隐性债务,数额更为庞大。毛振华指出,近年来随着监管趋严,部分地方的融资平台难以通过“借新还旧”的方式对到期债务进行实质性展期来缓释债务滚动压力。他援引公开数据称,今年1-9月共发生16起非标产品违约,涉及31家城投平台。故此他提议把部分地方债转为国债以减少债务风险。

笔者见后的第一反应是:地方债是债,国债也是债,如此转换之后不依然还是债吗?对此毛先生解释说,地方债转为国债后,利息会减少,对社会的冲击便也会减轻。笔者揣摩其意:这是由于国债的利率低于地方债,转换以后债务成本就下降了。可是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减掉的那些利息又由谁来承担呢?毛先生没有明说,笔者猜他的的意思是转嫁给银行,盖因吾国的银行都是国有控股,有责任帮助地方政府减轻债务负担。

毛先生认为,由于吾国实行中央集权体制,一个地方的债务风险有可能会引导和传递到其它的政府系统,或者在地方政府间跨区域传递。好吧,就算银行同意减息,对其他的地方债权持有者又当如何处理?难不成下令让他们也少收些利息?

笔者觉得,恰恰因为吾国实行的是中央集权体制,才不大会发生毛先生所说的那种“债务传导”。之前曾有专家提出应该允许地方政府破产以豁免其债务,笔者当时就直言这是个“馊主意”,原因也正在于吾国实行的是中央集权的单一制,地方政府不可能单独破产,否则整个体制就会“乱套”。

债务就是债务,除非拿钱还债,不然无论怎样辗转腾挪它都不会凭空消失。实际上在全球金融危机之前,吾国基本上没什么地方债,为了应对金融危机的冲击,方才给地方债开了口子。后来发现地方举债搞基建有助于提高经济增速,于是将它作为一种“常规武器”来使用,地方债由此渐成“气候”,至今似已“积重难返”,有些地方政府的财力已无力还本付息,其下属的城投公司出现了违约,所以毛先生等才提出了上述建议,从某种意义上看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其背后隐含的逻辑是:在吾国的体制下,地方债也属于公共债务,最终还是要由中央“兜底”。

可是俗话说“羊毛出在羊身上”,如此一来,国债的规模岂不是要扩大了吗?中央财政又拿什么来偿还?笔者认为,这些年为了“稳增长”,吾国的政府债务累积下来数额不小,但就总体来看,与一些国家比较还不算是最高的。比如日本的政府债务就比吾国要高得多,而美国国会刚刚批准提高了政府债务上限,估计其总额将超过30万亿美元,相当于200万亿人民币。不过地方债务沉重的确是个问题,如果发生违约,政府的整体信用必然受损。

事已至此,笔者有个想法:即使难以全部转为国债,是否可以通过某种合法的程序先将那些到期难以兑付的地方债“挂”起来,并由中央财政为其“背书”,每年的利息照付,本金能还则还,一时还不上慢慢还就是了,甚至可以像美债那样“长欠不赖”。

不过这有一个前提:从现在起必须要严格控制地方政府的举债行为,不能再任由其扩大规模。不然旧债未了新债又增,这个“窟窿”怕是永远也填不平。

当然这也许同样是个“馊主意”。果如此,就当笔者没说过。(未名日记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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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未名

蔡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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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名者,江南布衣。生于20世纪50年代,下过乡,上过学,教过书,做过公务员,写过小说。中年后创办并主编某内部刊物凡二十多年,撰有经济政治社会法律等分析评论文字千万余言。现已退休,居于山间一寓,远离城市喧嚣。2017年开始撰写博客,每周一文,2018年7月开始每日兼发微博。发挥余热,防止痴呆,只事耕耘,不问收获。诗云: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也。 电子邮箱:wmc529@sina.com 欢迎关注我的微信公众号:未名周记(每周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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