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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双十一”为何不便宜了。—— 

      吾国第十三个“双十一”已悄然过去,感觉其声势似大不如往年。据财新网报道,事实上价格已不是“双十一”最明显的优势,不少消费者在社交媒体抱怨今年“双十一”不便宜。记者在比价软件上搜索3C数码、家电、美妆、服饰等线上的快消品类,发现多款商品“双十一”当天并不是全年最低价。 

      原因何在?据分析,当今大宗商品持续涨价、工业品价格高位运行,推高了中下游企业的生产成本。商家毛利被挤压,不得不压减折扣空间,不敢再像以前那样玩“最低价”的噱头。据报道今年“双十一”开始一周前,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提示,提醒消费者了解价格走势,不要单纯相信低价宣传,盲目跟风下单,指一些商家“双十一”促销价格未必真实,所使用的是“先涨后降”的套路,有的商家设置各种花式“买赠”,实际算起来价格与平时并无差别,甚至还可能会是全年最贵。笔者注意到,有关部门已明令禁止这种“先涨后降”的做法,要求商家在打折前必须标明原来的真实价格,如有作假将受到处罚。 

      很多人都偏好购买打折商品,折扣越多,其购买欲望愈强。这很正常,谁不喜欢买便宜货呢?但这需要具备一个前提,即这种折扣的信息必须是真实的,否则就会中了一些不良商家“先提价后打折”的圈套。所以笔者总是奉劝亲友,买东西还是要看是否“物有所值”,切勿只盯着折扣的大小,谨防“贪小便宜吃大亏”。现在有关部门出台上述规定,倘能严格执行,无疑能帮助买家“擦亮眼睛”。

       不过这原本是一个无需提醒的市场常识,但现在的假冒伪劣、诈骗现象实在太多了,迫使有关部门的管理不得不“下沉”。这让笔者想到一个问题:市场经济的理论家们有“自发秩序”之说,吾国由计划经济转轨市场经济已有三十来年,然而很多领域似乎不大看得到这种“自发秩序”(比较理想的“自发秩序”大概要数菜市场)。这究竟是因为监管不够严格、不够全面,还是因为管得太多、管得太宽,以致于市场来不及形成“自发秩序”?希望有专家能好好研究分析一番。 “

      双十一”的另一个噱头是“刺激消费”,但一年三百六十天,“双十一”不过是其中的一天,再“刺激”其作用也是有限的。笔者并不反对“双十一”,只是觉得不该限于一年一次,最好效仿有些国外商家的做法,每月乃至每周都设一个“打折日”,让消费者能享受到更多的优惠。

       当然要想真正扩大消费,还是要从根本上提高国民的收入水平。老百姓兜里的钱多一些,无需“刺激”他们自然也会增加消费。(未名日记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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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未名

蔡未名

1969篇文章 2小时前更新

未名者,江南布衣。生于20世纪50年代,下过乡,上过学,教过书,做过公务员,写过小说。中年后创办并主编某内部刊物凡二十多年,撰有经济政治社会法律等分析评论文字千万余言。现已退休,居于山间一寓,远离城市喧嚣。2017年开始撰写博客,每周一文,2018年7月开始每日兼发微博。发挥余热,防止痴呆,只事耕耘,不问收获。诗云: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也。 电子邮箱:wmc529@sina.com 欢迎关注我的微信公众号:未名周记(每周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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