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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名周记(2144)·

 

                    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共同富裕”

                            ——加强社会保障是重中之重

 

本文要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一次分配”主要解决效率问题,提高人类社会的生产力,是“共同富裕”的前提;“三次分配”是基于自愿原则的一种辅助性作用;居于中间位置的“二次分配”,才是实现“共同富裕”的主要担当。

 

正题看似一句“废话”:难道还有其它条件下的“共同富裕”吗?这还真的没有。回顾一下人类几千年的历史,在市场经济出现之前,就社会总体而言,经济增长速度非常之慢,生活富裕的只是极少数权贵,大多数人处于“食不果腹”的状态,许多人甚至死于饥荒。自市场经济诞生以后,社会生产力才得以空前地发展,二百年间所创造的财富总量,超过了过去几千年。

然而,强调以市场经济为“共同富裕”的前提条件,又并非是一句“废话”。笔者这样说,主要还是以计划经济为对照物。盖因在上个世纪,人类曾经搞过很长一段时间的计划经济实验,原以为它能为人类的幸福生活找到一条新路,但几十年实践下来,发现实施计划经济的结果只能是“共同贫穷”。有鉴于此,一些原先的计划经济国家开始转轨市场经济。转轨的结果证明,市场经济的确能让国家“富起来”,这其中的翘楚者无疑当数吾国:同样只用了几十年时间,吾国就从一个人均GDP只有200美元的穷国,一跃发展成为当今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人均GDP已达1万美元,人民的生活得到极大的改善。而极少数至今仍在坚持实行计划经济的国家,无一例外仍处于贫穷。

故此,今天我们讨论“共同富裕”的话题,其前置性的条件就是必须要走市场经济道路。没有这个大前提,国家是谈不上富裕的,遑论“共同富裕”。

但是必须承认,市场经济虽能大大解放社会生产力,创造出过去无法想象的大量财富,让国家得以“富起来”,却并不能自动实现全社会的“共同富裕”,甚至还可能拉大贫富差距。这一点也为许多国家的实践所证明(尽管今天的“贫”、“富”与过去不可同日而语),而追求“共同富裕”乃是人类从古到今的梦想,具有无可置疑的正当性。

所以笔者才提出了如何实现“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共同富裕’”的命题。而这一命题的提出,乃是受到吾国一位专家最近一番言说的启发。

这位专家名叫王小鲁,经济学博士,国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最近笔者看到由媒体记者整理的他在一次会议上的发言。王先生指出,实现“共同富裕”必须要在市场经济这个基础之上,来解决靠自发的市场机制解决不了的一些问题。本文以下根据刊登于澎湃新闻的他的发言稿,摘录其中的一些要点,并附加笔者的评述。——这是笔者自媒体写作的“老套路”,说好听点是“有感而发”,说难听点是“拾人牙慧”。

跟笔者前面讲的观点相同,王小鲁在发言中首先指出:中国是市场经济国家,“共同富裕”必须以市场配置资源为前提条件。首先要按照市场原则实现生产要素的初次分配,包括劳动、资本、人力资本、土地等,根据各种要素对经济的贡献,在市场上取得报酬。改善收入分配并不是否定市场经济、否定市场原则,也不是搞均贫富、搞劫富济贫。他指近来有人杀气腾腾地说“大变革”要来了,这背后的含义是否定市场化改革方向,否定40年来中国改革开放所走的道路,这是对“共同富裕”的曲解。因此我们在讨论“共同富裕”的时候,必须防止这种企图改变市场化改革方向的倾向。

 笔者看到,所幸的是经过一番激辩之后,王先生所说的上面这一点已在吾国上下取得了共识。作为最高级别的官媒,新华社近日发表了一篇重磅文章《十问中国经济》,并点明答问者是“权威部门的权威人士”,其中在回答第七问时明确表示:共同富裕不是养懒汉,要鼓励勤劳创新致富;共同富裕更不是“吃大锅饭”,要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同时要强调先富带后富、帮后富。

这其实也是改开以来吾国一贯的方针,对此笔者没有什么可补充的,只想指出,王先生谓之“杀气腾腾”的那些企图否定市场化改革方向的言论,虽然只是极少数人所为,但也不能忽视它的产生背景。当然我们也不能搞“多数人暴政”,应该捍卫他们的发言权利。同时也应看到,这些年吾国的贫富差距的确有所拉大,此种现象甚至发生在全球范围。对此笔者曾在一篇微博中有过如下感悟:

“人类社会的经济发展历程就像‘钟摆’一样,有时荡向‘效率’一边,有时又会荡向‘平等’一边,以此来保持总体的平衡,避免走向极端化。接下来的一个时期,也许追求财富的‘均等化’将成为人类社会的‘主旋律’。这或是大势所趋,如此循环往复,待到‘钟摆’荡至一边的顶端,可能又会开始朝相反的方向回摆。”(未名日记10月23日)

如果说以上所讲的是指“一次分配”,王小鲁先生接着在发言中称,所谓“三次分配”,是人们基于自愿原则对社会‌‌分配关系的调整,包括捐助和公益性的慈善事业;但是要防止搞道德绑架、搞运动、施加政治压力。这一点相信上下也有共识。值得一提的是王先生还“以史为鉴”指出:1957年的“工商业改造”运动,当时所有的民营企业家都说自己是基于自愿接受“公私合营”,敲锣打鼓地“报喜”。这个“自愿”的结果是消灭了民营资本、消灭了市场,经济全盘国有化,从此走上了一条计划经济之路,而实践证明这是一条低效率的道路。

笔者觉得,总体而言,历史不可能重演,高层也不可能允许“走回头路”,但应该警惕下面有些“歪嘴和尚把好经给念歪了”。特别是现在已进入互联网时代,好话坏话、好事坏事都会传得很快。

王先生说,市场经济中的初次分配解决了效率问题,但是因为资本要获得回报,资本积累越多回报也越多,这会使得财富逐渐地向少数人集中。这个问题靠市场自身没法解决,需要构建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

笔者完全同意。在此想要借机澄清一个概念,即所谓“市场失灵”,或者反过来说“市场万能”。在笔者看来,这两种说法都具有某种误导性。其实市场既不会“失灵”也并非“万能”,市场化只能解决市场以内的问题,但这个世界上并非只有市场,还有其它领域,这些领域存在的问题是不能指望市场来解决的。概言之,市场只能管“效率”,“效率”以外的事,还得靠社会、政府来解决。所以十八届三中全会在提出“要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同时,还提出要“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以笔者的理解,就是市场与政府要“各司其职”、各自守住自己的边界。市场活动不能违法违规包括腐蚀权力以求寻租;政府也不能随意干预市场的运作,而应该负责为社会提供市场所无法提供的“公共品”。这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二次分配”。其中社会保障乃是最重要的“公共品”之一,也是本文要说的重点。

正如王先生所言,过去所有的发达国家都经历了制度转型。20世纪上半期,那些老牌资本主义国家纷纷建立或者改善了社会保障制度、公共服务制度,而且扩展到全民覆盖。他认为这就是从原始资本主义转向现代市场经济,这种转型并不是牺牲效率来追求公平,从这些国家的情况来看,效率并没有受到影响。关键还是要看这条路怎么走。是实行计划经济搞均贫富,还是在市场经济的基础上,建立一套完善的制度来为全民提供社会保障。这两条道路的结果会非常不一样。

看到这里笔者要插一句嘴:原始资本主义奉行的是赤裸裸的“丛林法则”,对此马克思有过非常犀利的分析和批判。这种“赢者通吃”的“丛林法则”貌似效率很高,其实到头来恰恰会严重破坏社会生产力,因为它最终会引发“革命”,所谓“官(富)逼民(穷)反”,从而会斩断市场赖以维系的产权链条,摧毁市场的运行规则。历史上这样的事例可谓数不胜数,无需枚举。不要说是人类之间,就是人类与其它生灵、与大自然的关系也不能走向极端化:人类不能为了谋求自身利益而对其它动物“大开杀戒”,不能为了追求自己的物欲而肆无忌惮地破坏自然环境,应该与大自然和其它生灵“和谐共生”,否则必会遭到“反噬”。当今人类的经济活动造成碳排放过量而引发地球气候变暖就是一个最典型的反面例证。而社会保障制度的产生,正是为了避免人类社会的贫富差距拉得太大走向极端分化,这实际上也是“人道主义”的要求——所有的人都有权拥有基本的、有尊严的生活条件,而不论他属于何种肤色、何种信仰。

如上所说,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一次分配”主要解决效率问题,提高人类社会的生产力,是“共同富裕”的前提;“三次分配”是基于自愿原则的一种辅助性作用;以此推论可知,居于中间位置的“二次分配”,才是实现“共同富裕”的主要担当。

所谓“二次分配”,就是如王先生所指出的,“通过税收、财政转移支付等手段,调节高低收入的差距,均衡收入分配,并建立一个健全的、完善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为全体公民提供基本生活保障。”以笔者简单的说法则是由政府为全民提供必要的“公共品”,并认为这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中之重。

如前所述,市场经济追求的是“效率”,但不能自动实现社会公平,因此实现“共同富裕”必须要由政府担起主要责任。由政府来为全社会提供市场无法提供的“公共品”。可是政府本身又不会创造社会财富,故此必须通过税收来筹集所需资金。由此可见,要实现“共同富裕”,建立合理的税收制度是必不可少的。一方面可以通过分类征收——富者多纳税,穷者少纳税乃至免税——来防止收入差距拉得过大,另一方面还要用所征得的税款为全民提供“公共品”,除了国防、治安等,最重要的就是社会保障。

毫无疑问,就全球范围来看,当下对富人的税收还是偏轻的,应该提高他们的纳税额。这需要通过调整相关税法来实现,而不能用“打土豪”的非法治方式,更不能搞均贫富。所谓“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就是说要承认并允许存在收入差距,包括允许富裕阶层的存在,否则社会失去了激励机制,也就不存在市场经济本身了。从这个角度看,“共同富裕”的重点绝不是要“消灭富人”,而在于要“减少贫穷”,特别是要“消灭绝对贫穷”。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社会保障制度的首要任务就是为穷人“兜底”,在此基础上再惠及中产阶层。至于富人,他们的财富已经足够保证自己和家人及后代的丰裕生活。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二次分配”也可以叫作“再分配”。

关于这一点,王小鲁指出,收入再分配并不意味着我们还要扩大政府资源占有的比重,而是应该提升政府既有的资源配置效率,将政府资源用在更该用的领域。包括减少那些不必要的投资和对某些产业、企业盲目的补贴。他举数据显示,最近几年国有企业和各级政府的固定资产投资占比在GDP的25%左右,这是一笔巨大的支出。如果拿出相当部分的投入来解决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等民生问题,这将会极大改善收入分配状况。另外,各级政府的土地出让金收入,去年是8.4万亿元。这不是一个小数,但实际上大量用在各地政府的投资上了。 这是王先生发言中最给笔者以启发的内容,也是本文所要讲的重点。

不错,要实现“共同富裕”,当下的“一次分配”亦有不少需要改进之处,比如对劳工权益的保护力度还远远不够;比如要制定更加合理的最低工资线;又比如要进一步完善税收制度,提高富人的纳税份额,减轻低收入阶层的税负,以防止收入差距拉得过大。对于“三次分配”,应该建立更好的激励机制,使得富人们自觉自愿地拿出自己的部分财富来多做善事。——这些在当前的舆论场中讨论得很多,但笔者觉得要强调的是,在“二次分配”中,政府应该更加注重社会保障的建设和完善,将所征的税款更多地用于为国民提供“公共品”,而不应用于各种商业性投资以追求更高速度的经济增长,应该把增长之事交给市场。

请恕直言,以此来衡量,吾国的“二次分配”也存在不少问题,尤其是社会保障制度还有待于完善和提高。仅举一例:吾国现在还是农民占多数,而农民的养老金每月只有100元,尽管这与吾国特殊的土地制度安排有关,但这个数额明显偏少。而在医疗、教育、住房等领域,社会保障的“欠帐”也有很多。政府的财力应该向这些社保领域倾斜。作为对照,吾国的高铁、高速公路以及城市建设可以说已经居于世界领先,这些基础设施建设固然也属于“公共品”,但与社会保障相比,后者在“公共品”中的的排序应该更为靠前,至少不能落在前者的后面。

当然,要解决“共同富裕”问题,涉及的问题还有很多,如王小鲁在发言中所涉及的但不限于:持续的货币扩张,实际上导致逆向的收入再分配,大城市的房价上涨过快,普通劳动者根本无法承受,居住成本的提高等于减少了他们原本就不多的收入;一些行政性的垄断保护使得低效率企业该退出的不退出,还挤占了其它企业的资源,导致不公平竞争,这也会扭曲收入分配;2亿多城镇新常住人口仍未取得城镇户籍,有很大比例没有纳入城镇社保覆盖,也享受不到城市的公共服务;等等。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政府职能的转变。即从过去管得过多的领域,转向管理那些市场解决不了、只能由政府来管的领域。——这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题中应有之义。

                                                   2021年11月1日于竹径茶语

 

简介:未名者,江南布衣。生于20世纪50年代,下过乡,上过学,教过书,做过公务员,写过小说。中年后下海创办并主编某内部刊物凡二十多年,撰有经济政治社会法律等分析评论文字千万余言。现已退休,居于山间一寓,远离城市喧嚣。2017年开始撰写博客(“未名周记”),2018年7月开始兼写微博(“未名日记”),以发挥余热,防止痴呆。有道是:只事耕耘,不问收获;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也。

笔者电子邮箱:wmc529@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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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未名

蔡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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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名者,江南布衣。生于20世纪50年代,下过乡,上过学,教过书,做过公务员,写过小说。中年后创办并主编某内部刊物凡二十多年,撰有经济政治社会法律等分析评论文字千万余言。现已退休,居于山间一寓,远离城市喧嚣。2017年开始撰写博客,每周一文,2018年7月开始每日兼发微博。发挥余热,防止痴呆,只事耕耘,不问收获。诗云: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也。 电子邮箱:wmc529@sina.com 欢迎关注我的微信公众号:未名周记(每周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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