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之于商:要想不湿脚,别往河里趟。——
原杭州市委书记周江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调查,近日该市纪委监委部署开展影响亲清政商关系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财新周刊》就此发表社论说,政商勾结的实质是腐败,腐败的实质是公权私用。畸形的政商关系常被描述成“围猎”,似乎是不法商人主动、贪腐官员被动,落马官员也往往痛哭陈情,将自己描述成不得已而为之的失足者。这实际上搞错了矛盾的主要方面。不法商人一掷千金,肯花精力与官员“培养感情”,不过是因为搞定不受约束的权力,就可以带来更丰厚的回报。政府手中掌握着天量经济资源,需要通过转换发展模式来纠正,然而,倘若权力得到有效约束,掌握过量资源并不必然导致政商勾结。
对于社论的上述分析,笔者基本表示认同。惟对其中“倘若权力得到有效约束,掌握过量资源并不必然导致政商勾结”的说法略有不同意见。约束权力当然是反腐的题中应有之义,但俗话说“常在河边站,哪能不湿鞋”,笔者将这句话改了一下,用作本文题目,意喻若权力“掌握过量资源”,虽“并不必然导致政商勾结”,恐怕亦难免有些人会“湿脚”。实际上也是如此,十八大以来吾国反腐的力度不可谓不大,出台了很多规章制度对权力加以约束,从官方的反腐报道看,强力反腐八年多,堪称战果辉煌,但近期因政商勾结而落马的贪官仍不鲜见。
前些年笔者曾看到有一位经济学家撰文认为,反腐不仅要约束权力,同时还需减少权力介入商业领域。盖因权力对商业的介入度越广、越深,其寻租腐败的机会就越多。窃以为这是一个不争的道理。正如财新社论所说,“一个审批许可,一次监管执法,乃至一次审判执行,都可能存在巨大的套利空间。”
吾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要“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而市场在某种意义上是个“逐利场”、“交易场”,若权力“掌握过量资源”,自然就会滋生权钱交易、政商勾结的现象,这已经为无数事例所证明。三中全会同时强调要“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以笔者的理解,政府在市场中的作用主要在于依法治国、依法治市,而不是通过“掌握过量资源”来体现,否则就难以“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所谓“过量资源”,一个“过”字本身已点明了问题所在,不是吗?(未名日记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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