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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异地办学,“挂羊头卖狗肉”?——

自上世纪80年代延续至今,吾国高校异地办学的数量不断增加,形式也不断“翻新”。近日教育部下发文件,要求从严控制高校异地办学,原则上不再审批设立跨省异地校区。

但据教育学者熊丙奇先生在界面新闻撰文介绍,实际上早在2017年,教育部就下文明示,原则上不支持、不鼓励跨城市跨省建设新校区,特别是具有本科教学功能的新校区。但事与愿违,其后反而出现了高校异地办学的高峰。熊文引统计数字称,截止2019年,仅全国75所教育部直属高校,就有41所异地办学机构,占比高达45.33%。而江浙、广东等东南沿海省份,更是高校异地办学的热门目的地,

这让笔者想到一个问题:人们热衷于做某件事,通常都是有利可图。高校异地办学之风如此盛行,甚至连部属高校都对教育部的禁令置若罔闻,这是为什么?

熊先生认为,对经济发达但高等教育资源相对匮乏的地区来说,引进外埠优质高校来办学,可以加速提升本地高等教育的规模和质量,把人才培养推上“快车道”。笔者觉得,地方政府的这种动机尚可理解,为此它们还在资金、土地等方面给予了支持。然而对于高校来说,异地办学为了什么?难道是因为本校的教学资源富富有余,因此要“外溢”到这些地方去开办分校吗?好像并非如此。

细想其实也不难明白,说白了这些高校的目的就是两个字:创收。这些异地办学的高校固然会给地方提供办学经验和师资方面的一些帮助,更多地其实是靠自己的无形资产——名校的牌子赚钱。这跟国外的一些品牌汽车到吾国合资建厂、挂牌销售以谋取利润的道理是一样的。不同的是,“所谓大学者,非有大楼之谓也,而有大师之谓也”(清华大学前校长梅贻琦语),不像汽车制造,核心技术可以随着图纸和参数走,而“大师”是无法分身也无法复制的。

故此高校到异地办学,只有在一种情况下才是合理的,那就是本校的“大师”太多了,需要“分配”到外地开办分校以充分利用人力资源。但事实恐非如此,高校们如此热衷于异地办学,说到底还是“利”字当头。流风所及,以至于境外的一些大学也纷纷到吾国来“合作办学”,不用说,它们当然也是为了赚钱。为此教育部曾在前年宣布,依法终止234 个本科以上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

对境外大学未经批准来吾国“异地办学”还好处理,说不准许它们就不敢来了;但对本国高校不顾禁令“霸王硬上弓”所办的异地分支机构又当如何?虽然这些分校缺乏“大师”,但毕竟“大楼”都盖起来了,有的还招了生、收了费,如果也是下令一律停办,恐怕不利于“维稳”。笔者建议,不如将它们转为地方院校,不再挂名校分校的牌子。当然此事需要慎重处理,可以采取“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的方式,以避免发生前不久有些地方因“独立学院”转型为职业技术院校而引发的那种风波。

此外,不许异地办学,但名校与地方高校“对口”给予一些帮助,还是应该允许并提倡的。重点是:不得以办分校等形式“挂羊头卖狗肉”。 至于那些因市内学区使用面积不够而到本市郊外建立分校的大学,应该不在此列。这里笔者要特别“表扬”吾国最有名的两所大学:清华和北大,迄今为止笔者还未闻它俩掺乎到“异地办学”的“潮流”中,不然以它俩在吾国高校中“圣殿”般的地位,要想办几个分校、多赚点银子,简直不费吹灰之力。

当然,也许它俩已经不需要赚钱,因为国家给它们的银子已经够多的了。(未名日记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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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未名

蔡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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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名者,江南布衣。生于20世纪50年代,下过乡,上过学,教过书,做过公务员,写过小说。中年后创办并主编某内部刊物凡二十多年,撰有经济政治社会法律等分析评论文字千万余言。现已退休,居于山间一寓,远离城市喧嚣。2017年开始撰写博客,每周一文,2018年7月开始每日兼发微博。发挥余热,防止痴呆,只事耕耘,不问收获。诗云: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也。 电子邮箱:wmc529@sina.com 欢迎关注我的微信公众号:未名周记(每周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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