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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名周记(2134)·

 

                         屡战屡败的“美式自由主义”

                                 ——从拜登的8·16讲话说起

 

本文要义:不管有多么冠冕堂皇的理由,凡以武力干预别国内政、侵占别国者,无不以失败告终。此次美国在阿富汗的仓皇逃窜,只不过是其“美式自由主义”屡战屡败的一个最新例证。

 

震惊世界的阿富汗巨变——以塔利班武装占领首都以及喀布尔机场混乱悲惨的“末日景象”为标志——发生数日之后,美国总统拜登才姗姗来迟地于美东时间8月16日下午4点在白宫发表讲话。 这大概是拜登上任以后乃至最近几十年来美国总统最尴尬的一次露面,盖因拜登此时是作为实际上的“战败国”的元首现身的。笔者浏览了财新网报道的拜登“8·16讲话”的主要内容并略作点评。

拜登首先说,“对我们现在所面对的事实,我深感难过。但我不后悔决定结束美国在阿富汗的作战行动”。他重申,美国在阿富汗的核心任务是削弱基地组织的恐怖威胁、杀死本·拉登——而这一部分的任务是成功的。

的确,美国当初之所以挥师攻入阿富汗,起因是“9·11”惨案,策划并实施袭击的本·拉登及其基地组织的一部分此后潜逃到阿国,并得到当时统治这个国家的塔利班政权的庇护,时任美国总统的小布什为了替丧生于“9·11”袭击的数千名美国人复仇而发动了这次战争。这在当时被认为是正义之举,因而得到了北约盟国的支持。

然而谁都没想到,这一仗竟然打了二十年。尽管拉登本人于2011年被美军在一次突袭行动中击毙,但拜登据此认为美国这次战争取得了“部分成功”,听上去实在有些“言不符实”:仅仅为了追杀某人(即便他是罪大恶极),不算北约其它国家,仅美军就阵亡了2400多人,阿富汗平民死于战乱者更是不计其数,美国还为此耗费了2万多亿美元的财力,如果说这也算是“成功”,大概是人类战争史上投入最大、收益最小的一次“成功”战例。

面对这场美国历史上延续时间最长的海外战事,拜登说,“我不能,也不会要求我们的部队在另一个国家的内战中,无休止地战斗下去——造成伤亡、遭受破坏性的损害,使一个个家庭悲痛、损失而破碎”,“这不符合我们的国家安全利益。这不是美国人民想要的。这不是我们在过去二十年里牺牲了这么多的部队所应得到的。”为此,他强调从阿富汗撤军有利于美国国家利益。只是他没有提到这场战争给阿富汗人民造成的巨大灾难。

笔者认为,从“战略”上看,美国的撤军实为“纠错”。如前所说,对美国而言,这场战争的“投入产出比”实在太过悬殊,再继续下去只会付出更大的代价。实际上从奥巴马执政的后半时期开始,美国就有撤军的意向;而真正下决心撤军的,还是特朗普,拜登不过是将其前任的决策付诸于实际行动。

然而从“战术”上看,拜登主导的这次仓促撤军则是“错上加错”,从而引发了美国内外的广泛批评。根本的原因,在于拜登对阿富汗国内的局势作出了完全错误的估计。就在一个月前,拜登在回答媒体提问时还曾信誓旦旦地表示,塔利班在美国撤军后重新控制阿富汗的情况不会出现,理由是美国花了二十年时间所扶植、“培养”的阿富汗政府军有30万之众,且装备精良,而塔利班武装只有6、7万人,双方的军力完全不对称。但一个月后局势的演变证明,拜登的这一预判错得离谱:趁美国撤军之际,塔利班武装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攻城略地,迅速占领了大部分省会城市,直至控制了首都喀布尔。原因不在于塔利班多么英勇善战,而在于那30万政府军根本就毫无斗志、不战而溃。

对此,拜登不得不承认,“事态的发展确实比我们预想的更快。”但他把这一切归咎于阿富汗政府领导人和军队的放弃、逃离和崩溃。拜登在讲话中自我辩护道,“过去一周的事态发展只是更加证明了:在现在起结束美国在阿富汗的军事参与,是正确的决定”,美国军队不能、也不该在一场“连阿富汗军队都不愿意为自己而战的战争”中作战和牺牲,指如果阿富汗人自己无法对塔利班进行任何真正的抵抗,“那么美国军队再多一年、五年或再多二十年的存在,不会有任何改变。

这倒是实话。但拜登没有解释,为什么之前他会作出这样的误判,为什么在阿富汗盘踞了二十年之久的美国人,竟然如此不了解这个国家的国情和军心、民心。 不过,从另一个角度看,拜登还算是“诚实”的,他在讲话中坦言,“我们数十年来,欲翻转几个世纪的历史沉积并永久改变、重塑阿富汗的努力,并不成功。我知道也相信这件事永远不可能成功。”他引用了“帝国的坟场”这一词汇来形容阿富汗,在自嘲的同时还捎带“捆绑”了历史上大英帝国和前苏联在这个国家同样遭到失败的经历。拜登总结道:“我们现在看到的事态已经悲哀地证明,再多的军事力量也无法成就一个稳定、统一和安全的阿富汗。”

拜登这句话确实说得很到位。也因此而引发了本文的主旨,即题目所说的“屡战屡败的‘美式自由主义’”。

“自由主义”本不是个坏名词。以笔者的看法,“自由”大概是人类除了“生存”之外最想获得的权利。试想,人们在保证了自己的衣食住行等基本的物质条件之后,还有什么比自由自在地生活更能让其心情愉悦呢?

然而跟其它许多学说主张一样,当“自由”成为“主义”,意味着有时它会有“跑偏”的可能。 首先,就像我们常说的那样,“自由”总是相对而言的,这个世界上没有“绝对的自由”,对这一常识无需详加阐述。故此,如果把“自由主义”看成一个正面的词语,它就必须包涵如下的理念:任何人的自由都不得侵犯他人的自由。“自由主义”只有在这一前提下才是可取的,否则就像一句哲言所说:人间有多少罪恶假借“自由”之名而行之。

但这还不是本文要说的重点。重点在于:正如有经济学家指出“市场经济”有好坏之分,“自由主义”亦是如此。 在笔者看来,好的“自由主义”,借用吾国先贤的一句话来概括,可以简要地诠释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一种东西如果连你自己也不喜欢、不想要,当然不应该施加于他人。但笔者觉得这句话概括得还不够全面,还可以再补充一句:“己之所欲,亦勿强施于人。”也就是说,即使是你自己喜欢的东西,也不应该强加给他人,因为你不知道别人是否也喜欢,不知道己之所欲是否就是他之所欲。

笔者认为,把这两句话加在一起,才是好的“自由主义”的精髓所在。而美国过去半个多世纪的所作所为,奉行的是“己之所欲,就是汝之所欲”,并以此强加于他人。这就是本文所说的“美式自由主义”。

这个话题很大,可说的也很多,笔者在此只举美国之前发动的几次战争为例。先是上世纪五十年代的朝鲜战争,次之是六十年代的越南战争,再次是二十世纪初的伊拉克战争即第二次伊战。

这几次战争都是美国发起的,打的旗号都是捍卫自由和人权,其结果也是惊人地相似:作为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美国竟没有一次在这些战争中取胜,甚至是“一蟹不如一蟹”(不以时间为序)。如果说在朝鲜战争中美国与中朝算是打了个平手、最终以三八线为界签署了停战协议的话,那么,第二次伊战,美军貌似取得了“压倒性胜利”,很快推翻了萨达姆的“暴政”,但实际上却使得伊拉克陷入长期的内乱,最后美军沦为该国“不受欢迎的人”。而在越南战争中,美国死了几万将士,仍以灰溜溜地撤军告终。如果再加上此次阿富汗战争的仓皇撤退(很多人都拿喀布尔机场的惨状比况越战末期的“西贡时刻”),美国完全称得上是“屡战屡败”。

身为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拥有最先进的武器装备,美国何以竟会如此呢?细加分析,人们可以总结出这几次战争的一个共同特征:那就是都属于美国出兵干涉别国内政或卷入了他国的内战。

在笔者看来,尽管每个国家的“内政”各不相同,跟“自由主义”一样有好坏之分,但毕竟都是这些国家的内部事务,理应由本国人民来作出选择。按照现代的主权原则,美国没有权利对他们横加干涉,更何况是以武力干预。这就好比在日常生活中邻居家里发生纠纷,你可以在门外劝架但不能直接打上门去的道理是一样的。

因此,且不论美国这几次出兵的理由是否站得住脚,就算你自认为“师出有名”,也不可以此为由发动战争。一国对他国动武,只有一种情况下才是正义的,那就是抵御侵略。而美国的这几次出兵恰恰是错误地越过了这道“边界”。

这不仅事关“政治道德”,也是实践检验的结果:不管有多么冠冕堂皇的理由,凡以武力干预别国内政、侵占别国者,无不以失败告终。此次美国在阿富汗的仓皇逃窜,只不过是其“美式自由主义”屡战屡败的一个最新例证。

对此,前些天吾国外长在与美国国务卿的通话中,总结得非常精到,他说:“把外来模式生搬硬套到历史文化及国情截然不同的国家,水土不服,最终难以立足”,“一味用强权及军事手段解决问题,只会使问题越来越多”。——诚哉斯言!

客观地说,美国也并非在所有的战争中都是“屡战屡败”。在此笔者愿意再举两个事例。 一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美军这次战争中付出了重大牺牲,也取得了辉煌战果,最终与中、苏、英、法等国一起联手战胜了德、日、意法西斯。对此历史必将铭记。但是这次战争一来具有毫无疑问的正义性,二来是美国首先遭到“珍珠港袭击”才奋起参战。故此其性质与后来美军卷入的几次战争不可同日而语。

另一例则是老布什当政时期的第一次伊拉克战争。当时科威特遭到萨达姆统治下的伊拉克军队的入侵并意欲吞并该国,作为科威特的盟国,老布什下令美军出兵援助并速战速胜。除了此战的确是“师出有名”之外,很重要的一点还在于:美军在打退伊军之后即班师回朝,既没有去攻占伊拉克,也也没有长期驻军科威特(只是在该国保留了军事基地)。这种策略是十分明智的,也是成功的。

相比较之下,老布什的儿子小布什任总统期间发动的第二次伊战,就完全是另一回事了。首先,当时美国的出兵理由是要清除伊国境内的所谓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后来被证明纯属子虚乌有,这就已经触犯了笔者所称的“好的自由主义”的原则,属于“名不正而言不顺”。其次,美军在二次伊战初期虽然依仗其军事上的优势“速战速胜”,然而却没有像上次伊战那样“打完就走”而是赖在该国,从而陷入了泥沼之中。数据显示:美军占领伊拉克后死亡的人数远远多于伊战本身。

这里要强调说明的是:虽然美国的二次伊战推翻了萨达姆的“暴政”,但这依然不能证明其出兵的正当性。因为即使是“暴政”也属于“内政”,从国际法的角度看,只有伊拉克人民才有权决定是否要终结以及如何终结萨达姆的统治,美国作为“外人”是无权越俎代庖的,否则同样属于“干涉别国内政”,同样不会有好结果,不会得到伊国人民的拥护。后来的事实证明,美国发动的二次伊战反而让伊拉克陷入了长期的内乱,给伊国人民带来深重的苦难。而至今赖着脸皮驻扎在伊拉克军事基地的少量美军也陷入了“欲留不得,欲走不能”的尴尬境地,还不时遭到不明武装的火箭弹袭击。笔者前年曾就此写过一篇博文,题为《自由主义的边界或该由谁来推翻暴君》,指越过这道“边界”,自由主义就会蜕变为霸权主义。

写到这里,容笔者再次使用前面提到的那个比喻:当你发现邻居有家暴行为的时候,不应该冲进其家门“以暴制暴”,正确的做法是立即报警,求助于公权力的干预。但是,长期以来,美国自视为也一直扮演着“世界警察”的角色。笔者曾指出,任何地方都是先有“政府”后有“警察”,而当今地球并没有一个“世界政府”,故此也就不存在所谓“世界警察”的法理依据。如果有一个国家硬要扮演这种角色,那它必然是“非法”的。所以说美国的这种认知和行为从根本上就是错误的。

诚然,虽然没有“世界政府”,现在有“联合国”的存在。但是“联合国”并不是一个统领全球的权力机构,它的主要职能是提供一个议事和协调平台,让各国在国际事务上“商量着办”,最多也只能在安理会的授权下派遣一些“维和部队”,而且还要征得当事国的同意。反观美国的历次对外军事干预,多数情况下都是“自作主张”、“擅自行动”,因此遭到国际社会的普遍反对,而且对美国自己也没什么好结果。此次美国在阿富汗遭到的溃败就是明证:打了二十年,不仅没有给阿富汗带来所谓的民主和繁荣,最后反倒被塔利班武装赶了出去,后者已宣布将建立一个政教合一的“酋长国”,用吾国的一句俗语来说,可谓“一夜回到解放前”。

那么,美国人这一次会不会真正吸取教训,从此不再扮演“世界警察”的角色,不再动辄以武力干预他国内政呢?只有天知道。对此,也许就像现在国际社会在看重新掌权的塔利班会不会像早先那样继续奉行极端政策那样,对于美国是否会深刻反思自己以往奉行的“美式自由主义”屡战屡败的教训而改弦更张,人们也只能“听其言,观其行”,或者叫“骑驴看唱本——走着瞧”了。

                                               2021年8月23日于安吉桃花源

 

简介:未名者,江南布衣。生于20世纪50年代,下过乡,上过学,教过书,做过公务员,写过小说。中年后下海创办并主编某内部刊物凡二十多年,撰有经济政治社会法律等分析评论文字千万余言。现已退休,居于山间一寓,远离城市喧嚣。2017年开始撰写博客(“未名周记”),2018年7月开始兼写微博(“未名日记”),以发挥余热,防止痴呆。有道是:只事耕耘,不问收获;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也。

笔者电子邮箱:wmc529@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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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未名

蔡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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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名者,江南布衣。生于20世纪50年代,下过乡,上过学,教过书,做过公务员,写过小说。中年后创办并主编某内部刊物凡二十多年,撰有经济政治社会法律等分析评论文字千万余言。现已退休,居于山间一寓,远离城市喧嚣。2017年开始撰写博客,每周一文,2018年7月开始每日兼发微博。发挥余热,防止痴呆,只事耕耘,不问收获。诗云: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也。 电子邮箱:wmc529@sina.com 欢迎关注我的微信公众号:未名周记(每周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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