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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们也要上市?人心不足。——

据澎湃新闻报道:有知情人透露,这两年在“直播带货”领域爆得大名的“网红主播”李佳琦和薇娅,其公司正分别在为IPO做准备。虽然两家公司均称该传闻不实,但消息人士表示确有其事。

存在的就是合理的。笔者对“直播带货”没有意见,对这两位“顶流网红”更是颇感敬佩:能以一己之力把“带货”做到如此规模,自有其过人之处。然而若两位的公司想要上市的消息属实,窃以为怕是有些“做过了头”。

两位“网红”的“直播带货”大获成功,足以证明其个人的努力和魅力,但也正因为如此,笔者才认为其公司不适合上市。因为但凡企业IPO,主要目的是为了筹钱,筹钱的目的是为了扩大再生产,占领更多的市场份额,赚取更多的利润。这就要求凡上市的企业,其产品必须具有“可复制性”。 而这两位“网红”的成功主要靠个人的才干,其公司的业务又主打他俩的“直播带货”,显然并不具有“可复制性”,也因此不具备上市的前提条件。不妨设想一下,假如换两个人来替他俩主持电商节目,哪怕是他俩按自己的成功模式苦心栽培若干个“徒弟”,结果会是怎样?恐怕十有八九是虽“青出于蓝”但未必能“胜于蓝”。

笔者认为,凡靠个人才智取胜的成功模式,都不适合上市。之前笔者曾撰文表示不赞成以个人的“智力付费”模式而走红的两位闻人的公司上市,也是因其不具备“可复制性”。后来听说他俩公司的IPO冲刺计划都“无果而终”。

既如此,“网红”们为何还如此钟情于IPO呢?原因也显而易见:上市所筹得的资金来得太容易了,而且上市不同于举债——借来的钱是要还的,IPO的钱名义上是“入股”,实际上等于是“白用”,既不必还本也无需付息,盈利后分不分红还由大股东说了算,正应了那句民间俗话:不用白不用。再加上市后所谓的“估值”,大股东们的身价因此而一夜暴涨。

据统计,作为“直播带货”界的顶流,仅2020年一年内,李佳琦、薇娅就分别创下了218.61亿元、310.9亿元的GMV成绩。以此估算,两位的公司也已赚得盆满钵溢,他俩个人的年收入少则几千万,多则上亿,已成功跻身于富豪之列。所以笔者才说他俩还想上市的企图(如果确有其事的话)是“人心不足”。这倒也没什么,钱这个东西永远不嫌多。关键还是这种盈利模式缺乏“可复制性”,IPO筹到的钱再多也未必能让其业务发展壮大,除非这些钱用于别的投资。

据报道此前曾有过“网红IPO”成功的先例:有“网红第一股”之称的如涵控股,2019年依靠一位当时的“头部网红”引流到电商变现的模式,成功登陆纳斯达克。然而上市之后其股价表现并不理想,到今年4月不得不黯然退市。不过那位“网红”本人和如涵控股管理层却在IPO上市过程中得到了丰厚回报——这就叫做“圈钱”,难怪其他网红看了也“心痒痒”。

尽管笔者不赞成“网红上市”,类似的“圈钱”行为却比比皆是,若从更宏观的角度看,股市在某种意义上本就是个“试验场”,大浪淘沙之后总还会留下一些真正闪光的“金子”。很多股民为此默默地作出了“奉献”,所谓“一将功成万骨枯”,总体上看还是促进了市场的创新和经济的发展。不过,上市公司若全靠“网红”赚钱,肯定是无法持续的。正如有分析指出,若企业的成败全系于“网红”个人,在潮起潮落、大起大落的互联网时代,谁也无法判断李佳琦、薇娅等还会火爆多久。也许正因为如此,“网红”们才趁着现在热度未消起念冲刺IPO,以求“圈”它一把“落袋为安”。

话又说回来,那又怎样?毕竟“网红上市”又不违法。还是祝他们以及投资者好运吧。(未名日记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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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未名

蔡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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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名者,江南布衣。生于20世纪50年代,下过乡,上过学,教过书,做过公务员,写过小说。中年后创办并主编某内部刊物凡二十多年,撰有经济政治社会法律等分析评论文字千万余言。现已退休,居于山间一寓,远离城市喧嚣。2017年开始撰写博客,每周一文,2018年7月开始每日兼发微博。发挥余热,防止痴呆,只事耕耘,不问收获。诗云: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也。 电子邮箱:wmc529@sina.com 欢迎关注我的微信公众号:未名周记(每周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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