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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名周记(2106)·

 

                       进步与挫折,妥协与触犯

                               ——从缅甸事变看国家转型之难

 

本文要义:这些修宪提案内容毫不掩饰地直指军方原来享有的政治特权而欲将其削弱,从而不可避免地触及军方的利益底线和敏感神经,相当于民盟已经向军方下达了“战书”——这恐怕才是促成“2·1事变”的最根本的原因。

 

2021年第二个月的第一天,东南亚国家缅甸发生政权更迭,军方接管了国家权力,民选总统和国务资政等政府高官被扣押囚禁。有国际舆论指其为一场“政变”,笔者最初也从此说,但仔细阅读相关资讯后,觉得称“政变”不是很准确,不如取一个中性的说法,谓之“2·1事变”。

为什么?盖因据介绍,缅甸的现行宪法规定,军队的最高统帅并非国家元首而是由国防军总司令担任,后者有权在宣布国家进入紧急状态时接管政权。从这个角度看,似可认为“2·1事变”不算违宪,而缅甸军方也正是据此称接管政权乃是在“遵守宪法”。至于发动事变的理由,军方称是之前的大选存在严重舞弊,这跟美国前总统特朗普对同期美国大选的指责如出一辙。但特朗普虽是美国“三军统帅”,按照美国宪法无权动用军队推翻大选结果,而缅甸国防军总司令却有权这样做。

一个国家的宪法居然规定军队可以接管民选政府,这显然不符合“常规”。笔者进一步阅读资讯后发现,缅甸的现行宪法还规定:议会有25%的席位无需民选而由国防军总司令直接指定军人担任;修改宪法的重要条款均需经75%的议员同意(也就是说军方议员们拥有否决权);国家最高决策机构国防与安全委员会由11名委员组成,其中6名为军方派系;等等。一句话,依据该宪法,这个国家可以说实行的是一种“军(队)民(选)共治”的政治体制。这在世界各国中恐怕绝无仅有。

是不是很“奇葩”?但再“奇葩”的现象也并非其来无自。缅甸现行宪法之所以有如上规定,盖因这个国家历史与现实共同作用——或者说是一种政治妥协的产物。

不妨简略地回顾一下缅甸的近现代史。19世纪时期,缅甸沦为了英国的殖民地。二战结束后,缅甸借助亚非拉民族解放浪潮,于1948年实现了独立,此后又经过多年内战。这样的经历注定军队在该国成为最强大的力量。在长达几十年的时间里,缅甸军队曾直接统治整个国家(所谓的“军政府”)。直到本世纪第二个十年中期,在国际制裁压力与国内强烈民意的强烈呼声下,缅甸军方决定放弃全面执政而同意让国家“转型”。2008年,缅甸在军方主导下制定了现行宪法;2015年11月,缅甸举行了首度大选,昂山素季领导的民主联盟以压倒性的得票率胜选,并于翌年春天获得军方承认而取得有限的执政权。

然而,缅甸军方不仅在2008宪法中预设了权力保留条款,除上面所举的条款外,还包括政府中的内政部、国防部和处理与各少数民族武装交涉问题的边境事务部这三个关键的强力部门仍由军方控制,实际上军方依然在国内政坛强势存在。

缅甸军方为什么要在同意国家“转型”的同时又在制宪时如此“处心积虑”地不肯退出政坛?当然是为了保护自己的既得利益。而民盟及民选政府为何又会同意接受这些条款?说白了就是一种政治上的妥协,以此来换取有限的执政权。要知道在此之前民盟一直遭到军方的打压,其领袖昂山素季在长达二十多年的时间里曾多次被军方关押或软禁。如果没有上述妥协,缅甸的“转型”还不知将拖到猴年马月。

都说妥协是政治家的“必修课”,事实上也的确如此。就这样,在过去的五年里,缅甸形成了军队与民盟“共治”的一种特殊形态,借用吾国常用的一句政治术语来说,这大概就叫做“缅甸特色的国家体制”。因此严格地说缅甸的民主转型还没有真正完成,而只是一种“半转型”。这种状况注定是不会长久的:要么再进一步,要么后退一步。遗憾的是,现在的事变恰恰属于后者。

那么,既然在过去的五年里,军方与民盟能够联手“共治”,为何五年后的今天,军方却勃然翻脸了呢? 以缅甸军方的说法,这是因为去年11月举行的大选存在严重的舞弊,因而由此产生的新一届政府是不合法的,军方“不可避免”地要依照2008年宪法的相关规定接管全部国家权力。

缅甸这次大选是否存在舞弊,有的话又严重到什么程度,作为局外人的笔者当然无从得知。据报道,由于在过去五年里,民盟政府由于缺乏经验等原因,在推进民族和解与社会经济发展方面政绩乏善可陈,包括自民盟上台执政以来,缅甸的经济增长呈逐年放缓的趋势。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缅甸的经济问题进一步被放大,外界普遍预期这次大选民盟的议席或因其政绩不理想而有所下降。但民盟领袖昂山素季在缅甸民众中仍有很高的威望,民盟的本次竞选策略也主打她的个人形象牌,最终出乎意料地在开放民选的1117个总体席次中总共赢得了920个席位,占据83%的压倒性优势,成功蝉联执政。相比之下,军方苦心经营扶植的缅甸巩固与发展党(简称巩发党)的选情则十分惨淡,全国得票率只有6%左右,在开放民选的席次中仅拿下71席。

然而,上次大选中民盟的得票和所取得的议席虽然没有这次多,但也占有很大优势,为何军方上次能够容忍这次却“忍无可忍”了呢?有分析认为,此次大选的结果昭示了一个风向:如果继续按照当前的民意趋势和制度规则走下去,缅甸军方被迫逐渐淡出政坛似乎只是一个时间问题。果如此,未来军方及其巩发党原本谋求的在未来的政治周期中和民盟继续“共治”的期望或将逐渐落空。再加本次大选结束后,军方及其支持的巩发党提出“选举舞弊”的质疑不断被民盟掌控的选举委员会驳回,遂使前者“恼羞成怒”而翻脸。

这样的分析有一定道理,但恐怕还不是事变的全部原因。因为依据2008年宪法,不管民盟取得多么的高支持率,军方在缅甸政坛上的地位和特权仍是不可动摇的。也就是说,此次大选结果仍改变不了“军民共治”的政治格局。故此军方的翻脸,必定是由于它的特权地位遭到了较大的威胁而有失去的可能。

从媒体和有关专家的介绍看,事实也确乎如此。虽然民盟在上一届的执政前期和中期,曾与军方达成了“井水不犯河水”的默契,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民盟并不满足于这种“半转型”的现状,意欲进一步推进其政治转型路线图。特别是2019年2月20日,民盟在议会正式提起修宪动议,从而在某种意义上打破了之前与军方的微妙平衡。

据介绍,民盟的修宪提案主要涉及三方面诉求。一是要清除2008年宪法第56条款,即总统候选人的配偶、子女不能是外国籍。这一条款是军方是为阻碍昂山素季成为缅甸总统而特意设计的,因为昂山素季的亡夫是一名英国人,而他们的两个儿子也都持有英国国籍。二是要削减军方主导的国防安全委员会的权力,并降低议会中军方议员所占的比例,大幅收紧军方在实施紧急状态下的权力。三是要将修宪门槛由现行的需有75%(四分之三)议员支持,改为国际上较常见的三分之二多数,令军方失去在议会的否决权。

显而易见,这些修宪提案内容毫不掩饰地直指军方原来享有的政治特权而欲将其削弱,从而不可避免地触及军方的利益底线和敏感神经。由于军方借助其掌控的25%非民选议员席次,民盟所提的修宪方案在议会未能取得3/4多数同意而遭到否决。但这些修宪提案相当于民盟已经向军方下达了“战书”——这恐怕才是促成“2·1事变”的最根本的原因。

从道理来看,民盟这样做并没有错。毕竟“军民共治”并非是正常的政治体制,缅甸不可能长期处于这种“半转型”状态而终将全面实行民主宪制。这不仅是民盟的奋斗目标,也符合世界潮流和普世价值。但是,这只是民盟单方面的愿景,有违军方继续参与“共治”的企图。既然民盟方面通过提出修宪动议已经“摊牌”,虽然暂时遭到否决,但军方显然意识到“危险”的逼近,在提出所谓“选举舞弊”的指控未果之后,终于发动了“1·2事变”。毕竟缅甸军队是一个势力范围广泛的庞大的利益集团而且掌握着“枪杆子”,对军方来说,取代民盟的执政权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而对民盟来说,与军方“共治”本来就好似“与狼共舞”。

由此看来,缅甸事变的原因似乎应该“归咎”于民盟破坏了原先与军方达成的“共治”默契。有评论称昂山素季“性格刚烈,不善妥协”。但实际上这一评估恐怕不是很准确。且不说五年前她同意与军方“共治”先实现国家的“半转型”,最典型的事例莫过于2019年12月,昂山素季曾亲自出席海牙联合国国际法院(ICJ)的公开听审,站在被告席上为缅甸军方对罗兴亚人的镇压行为辩护,即便此举令自己的“国际形象”严重受损也在所不顾。不少人认为,这是她为继续维持与军方的“共治”关系作出的妥协。但另一方面,同年民盟又提出了上述意在削弱军方实权的修宪动议,在促进国家进一步实现完全“转型”方面似乎有些过于“性急”,低估了军方对修宪可能会做出的反弹力度,从而使得局势陡然反转。

当然这样的评估只是“就事论事”。从根本上看,民盟促进国家全面“转型”的动机和目标并没有错,如果要说有错的话,“错”在对时机的把握还不够准确,也许再过个几年情况会不一样。笔者猜度,这可能又与昂山素季的年龄有关,她今年已是75岁高龄,作为一个终身奉献给国家民主事业的“斗士”,当然希望能在自己的有生之年看到国家实现完全“转型”,这种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但历史的进程有时未必就会“天随人愿”。据报道,此次事变中军方不但扣押了昂山素季,而且还以在其住宅中搜查出两只进口对讲机为由对其提出司法诉讼,罪名是违反了国家关于进出口的相关规定,有可能据此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到三年。显然,这是明显的“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真正的原因还是在于昂山素季推进国家完全“转型”的尝试触犯了军方的既得利益,后者企图将此将其再次打入囹圄,从而使得民盟“群龙无首”。

有意思的是,军方在此次事变后似乎也不想“把事情做绝”,声称接管政权实施紧急状态的期限为一年,一年后再次举行大选将“还政于民”,把政权移交给胜选的政党。据介绍,现行缅甸宪法还规定军方有权将紧急状态延续两次,每次不超过半年。这也就意味着,事变后的“军政府”最长的存续时间为两年。军方之所以如此表态,一方面当然是为了缓解事变必然会导致的国际压力,另一方面也顾忌到国内的民意:两次大选已经证明昂山素季和民盟在缅甸有广泛的群众基础。虽说“枪杆子里面出政权”,但一个国家要想长治久安,还是要靠“民心所向”。何况缅甸的军队也不会永远是“铁板一块”,否则当年也不会同意与民盟“共治”了。据悉,现任国防军总司令敏昂莱已届退休之年,到时军队内部也必会有一番权力之争,故此军方在发动此次事变的同时也给自己留了一条“后路”,这也算是一种“妥协”。

本文写作之时,笔者看到广东省生产力学会副会长韩和元先生在FT中文网发表一篇文章,借由缅甸此次事变谈论“穷国的民主为何总是缺乏可持续性”。韩先生称,“威权政体进化为民主政体,再由民主政体退回威权政体,在这个路径上,缅甸并不‘孤单’”,并举出不少国家的类似经历作为“旁证”。文章引亨廷顿在他那本著名的《第三波》里之所言:“在穷国,民主化是不可能实现的。”而马克斯•韦伯也曾表达过近似观点,指轮廓清楚的现代民主只可能出现于工业化国家。后来不少学者的研究也倾向于这一观点。如牛津大学社会法律研究中心研究员裴文睿通过自己的观察证明:那些试图在经济发展水平还相对较低的时期就实施民主化的国家通常都失败了。而哈佛大学教授巴罗在罗列详细的数据后认为:“民主和繁荣指标之间的正相关关系已经成为一条确凿的经验规律。”这种规律就是:经济发展水平越高,民主程度也会更高;如果民主程度高于经济发展水平,那么可能的结果就是会出现威权主义的回潮。

这看上去似乎的确是一个事实。然而正如巴罗教授所说,这只是一个“经验规律”,从学理逻辑上又该如何解释呢?笔者“不学无术”,试图“妄议”一下:依照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人类最基本的需求是“生理需求”,最高级的需求是“自我实现的需要”。而革命导师恩格斯的话则说得更加简明:人们首先必须吃喝住穿,然后才能从事其它,并指马克思正是从中发现了客观规律并创立了历史唯物主义理论。以此来看,穷国首先要解决的是自己的吃饭穿衣即最基本的需求,只有在发展和富裕起来以后人们才会追求更高的需求即“自我实现”。而在笔者看来,民主其实并不能确保决策正确,它所能保证并满足的只是人们自由选择的权利即“自我实现”。

当然,马克思又曾引用歌德喜欢(也是笔者喜欢)的一句名言说:“理论是灰色的,而生命之树常青。”实践告诉我们,穷国固然很难实现民主化,但在这个问题上“逆推理”也未必就是绝对成立的。这个世界总有些事情是有“例外”的——至少从某个历史阶段来看。

                                                 2021年2月8日于安吉桃花源

 

简介:未名者,江南布衣。生于20世纪50年代,下过乡,上过学,教过书,做过公务员,写过小说。中年后下海创办并主编某内部刊物凡二十多年,撰有经济政治社会法律等分析评论文字千万余言。现已退休,居于山间一寓,远离城市喧嚣。2017年开始撰写博客(“未名周记”),2018年7月开始兼写微博(“未名日记”),以发挥余热,防止痴呆。有道是:只事耕耘,不问收获;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也。

笔者电子邮箱:wmc529@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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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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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名者,江南布衣。生于20世纪50年代,下过乡,上过学,教过书,做过公务员,写过小说。中年后创办并主编某内部刊物凡二十多年,撰有经济政治社会法律等分析评论文字千万余言。现已退休,居于山间一寓,远离城市喧嚣。2017年开始撰写博客,每周一文,2018年7月开始每日兼发微博。发挥余热,防止痴呆,只事耕耘,不问收获。诗云: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也。 电子邮箱:wmc529@sina.com 欢迎关注我的微信公众号:未名周记(每周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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