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独大”难有“自发秩序”。——
前几天,“海航破产”的消息占据了吾国各大财经媒体的头条。据财新网报道,海航系上市公司体系内约60家公司将被“打包”重整,因资金占用形成的“三角债”将上翻到控股股东身上,债务转移由海航集团来承担。笔者注意到,上述海航系上市公司自查出了总额逾千亿元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违规占款与担保窟窿,其中违规占款合计达614.82亿元之巨,违规担保也达到465.31亿元。
报道指A股市场上违规担保和资金占用犹如两个“毒瘤”,始终没得到根治,诸多上市公司出问题,一暴露就都存在此类现象。国务院2020年10月发布《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明确指出,上市公司实施破产重整的,应当提出解决资金占用、违规担保问题的切实可行方案。
这些年来,但凡市场一出现乱象,人们通常给出的办法就是“加强监管”。然而,吾国的上市公司已有几千家,每天都在进行各种各样的经济活动,监管层再努力也不可能做到“明察秋毫”。违规担保和资金占用这两个“毒瘤”之所以得不到根治,说明监管固然需要加强,但有些事情也并不是仅靠加强监管就能奏效的。
经济学理论有“自发秩序”之说,在吾国,这一市场规律似有失效之嫌,原因何在?很值得经济学家们深入探讨研究。A股市场的违规担保和资金占用现象之所以如此普遍,笔者认为,这或跟吾国上市公司长期普遍存在的“一股独大”密切相关。道理也很简单,当一家上市企业由某个大股东绝对控股时,一切都由其说了算,所谓的“三会”形同虚设,缺乏制约的权力就很难控制住自己的贪欲,干出些“损人利己”的勾当来。
如今从上到下都说要建立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但在笔者看来,首要的一条,就是不能让任何股东“一股独大”,否则所谓的治理结构就无从谈起。按照国外市场的经验,一般情况下最大股东的占股比例不能超过1/3,这样企业的有关重大决策,任何一家股东包括大股东的动议都必须争取到其它一些股东的支持才能形成多数,从而可以有效地降低其“干坏事”的概率。以上面所讲的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现象为例,明摆着它会损害企业的整体利益,而大股东之所以会这么干,肯定是因为对它有利可图,但中小股东却因此受损。如果企业不是“一股独大”,事情拿到“三会”上讨论,中小股东一定会投反对票,大股东的“阴谋”就难以得逞,甚至压根儿就不敢把它拿到台面上来。
这其实跟现代国家政治中分权制衡的道理是相通的。从这个角度说,所谓“现代企业治理制度”,其实就是一种企业内部的“权力制衡”。企业若不上市就罢了,若要上市,就必须要实行“分权”,至少不能让任何一个股东“绝对控股”。这样,企业才有可能完善公司治理,才有可能形成一种“自发秩序”,监管起来才不会“事倍功半”。
以上述标准来衡量,吾国的几千家上市企业,又有多少称得上是真正的“现代企业”,具备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呢?(未名日记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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