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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到不能倒”告诉我们什么?——

十几年前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国际经济界出现了一个新词语,叫做“大到不能倒”。十几年后的今天,这个词语并未消失。据财新网报道,吾国央行党委书记、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日前表示,要警惕新型“大而不能倒”的风险。

十几年前的“大到不能倒”,指的是美国的一些大型银行(投行)遭到次贷危机的冲击出现“险情”,当时该国的管理部门顾虑到这些大银行在整个金融体系中“举足轻重”,如果任其像雷曼兄弟公司那样破产倒闭,将对宏观经济造成更为严重的冲击,因此不得已出手救助。

十几年后郭树清所讲的新型“大而不能倒”的风险,主要是指“一些大型科技公司涉足各类金融和科技领域,跨界混业经营。必须关注这些机构风险的复杂性和外溢性,及时精准拆弹,消除新的系统性风险隐患。”

严格而论,“大到不能倒”似与市场经济“优胜劣汰”的法则有些“违和”。按照这一法则,凡市场经济中的实体包括金融企业,都应该“自负盈亏”,赢者自赢,败者也应“愿赌服输”,政府不应动用公共资金给予救助。正因为如此,美国当局当年对大银行的救助行为后来招致批评,有论者认为那些华尔街的大亨们本来就赚钱无数,个个腰缠万贯,凭什么遇到困难却用纳税人的钱去救助他们?后来美国发生“占领华尔街”运动,应该说是公众这种不忿情绪的一种宣泄。

但“大到不能倒”从宏观角度考虑也并非没有道理。盖因这些大银行一旦接连倒掉,就会形成“多米诺骨牌效应”,不仅会损害储户的利益,还会对金融和经济造成巨大的冲击,从而殃及整个市场。 如此说来,这岂非是一个难以两全的矛盾?

其实也未必。既然说“大到不能倒”,关键词其实就在一个“大”字:因为太大,所以不能倒。推而论之,如果不是那么大,倒掉也就倒掉,从而不会与“优胜劣汰”的市场法则相违和。如此,市场的逻辑岂不就理顺了。

所谓“大”,从另一个角度看就是“垄断”,因为只有垄断者才能“做大”。而垄断又有“行政垄断”与“自然垄断”(企业通过市场竞争而形成实际上的垄断地位)之分。对市场来说,“行政垄断”当然绝不可取,因为这种垄断的背后是公权力,对其它竞争者是一种不公。 那么,“自然垄断”是否就可以容忍呢?对此,学界一直有争论。有些经济学家认为,“自然垄断”既然是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的,那就应该“顺其自然”,管理部门要反的是“行政垄断”,不应连“自然垄断”也一起反掉。此所谓“倒洗澡水不该将澡盆里的孩子也一起倒掉”。

曾几何时,笔者也认同这种解释。然而“大到不能倒”的现象提醒了我们:“自然垄断”的企业也不能任其“坐大”。因为“优胜劣汰”的市场法则,其适用范围也是有边界的;超出这个边界,就会异化成“大到不能倒”,管理部门就不得不动用公共资源予以救助,这实际上等于破坏了市场法则。 由此看来,企业追求“做大做强”固然没错,甚至可以说追求市场垄断地位乃是所有企业的天性,因为越垄断越能实现利润最大化。但从全局来看,又不能任其大到没有边际。一来为了维护垄断利益,越大者就越有动机和能力来阻止乃至扼杀中小者的创新;二来如上所说,最后就会蜕变成“大到不能倒”,从而破坏市场法则,损害经济整体,损害民众的长远利益。从这个角度看,对任何企业,都不能让它大到“不能倒”的程度。

就在笔者撰写这篇微博之时,12月1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分析研究2021年经济工作。新华社的报道中披露,是次会议提出的要求中包括“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笔者的印象中,这似乎是高层首次这样表述,“防止资本无序扩张”的说法耐人寻味。 (未名日记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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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未名

蔡未名

1949篇文章 2分钟前更新

未名者,江南布衣。生于20世纪50年代,下过乡,上过学,教过书,做过公务员,写过小说。中年后创办并主编某内部刊物凡二十多年,撰有经济政治社会法律等分析评论文字千万余言。现已退休,居于山间一寓,远离城市喧嚣。2017年开始撰写博客,每周一文,2018年7月开始每日兼发微博。发挥余热,防止痴呆,只事耕耘,不问收获。诗云: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也。 电子邮箱:wmc529@sina.com 欢迎关注我的微信公众号:未名周记(每周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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