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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警察执法如此“凶狠”的背后。——

因非裔美国人佛洛依德被白人警察在执法时粗暴对待、屈膝锁喉致死,引发美国国内大规模的抗议浪潮,至今仍未平息。种族歧视自应受到全世界的谴责,笔者曾有微博追问号称“灯塔之国”的美国,何以种族歧视与其所标榜的自由民主竟然长期共存,指这是它难以洗刷的耻辱。

日前见押沙龙先生发表在财新网的一篇博文,谈及事件的另一方面,即美国警察执法时的凶狠程度让人见了不寒而栗,称“我可不敢随便找美国警察问路”。

笔者没有去过美国,但从一些影视剧中的确看到过此类现象:不管遇到什么案子,哪怕只是行车超速,美国警察执法时都是一副如临大敌的样子,动辄使用暴力甚至拔枪相向,据统计每年打死的人少则数百,多则上千。

美国警察执法时为何如此“杀气腾腾”?笔者想到的一个原因,可能是美国的持枪率实在太高。据统计美国民间拥有枪支三亿多,基本上是“人手一枪”。且不说每年其国内的枪击案造成死伤数万,从新闻报道中看到,有些美国人还随身携带,“一言不合,拔枪就射”的现象并不少见。

在这种情况下,美国警察可能形成了一种“条件反射”,即其执法时所面对的每一个人身上可能都藏有枪支,故此得随时做好“先下手为强”的准备。警察这个行业本来就具有相当的危险性,经常不得不“以暴制暴”,何况在美国这个普遍拥枪的国度。久而久之,美国警察就养成了执法时凶狠、强悍的习惯,暴力行为成为其“家常便饭”。

从此次事件中也可以看出,当那位白人警官对受害者长时间地屈膝锁喉,即使后者连声叫唤“我不能呼吸”,在场的其它的三名警察却视若无睹。最新报道说,除了主凶以二级杀人罪被起诉,那三名袖手旁观的警察也被控协助和教唆谋杀,目前四人均已收监在押。

然而惨案已然铸成,死者不能复活。当局若只是“就事论事”地加以处理,恐怕难以平息抗议民众的怒火。除了要花大力气认真解决国内“系统性种族主义”的痼疾,美国政府还应该想办法遏制美国警察执法中过度使用暴力的倾向。

然而话又说回来,若美国不能实施禁枪,有效降低警察执法时所面临的危险程度,要让他们不再那么“凶狠”而变得“文明礼貌”一些,恐怕也难。据报道,就在此次反种族主义浪潮中,有数名美国警察在骚乱中被枪杀。

也许是顾忌到美国民间的枪支实在太多唯恐引发武装暴乱,特朗普在抗议浪潮兴起时意欲动用军队实行镇压,不料却遭到现任国防部长和地方官员的坚决反对,只好又收回这个想法。讽刺的是,特朗普本人正是一个坚定的“拥枪派”,今天的这种局面,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他“自作自受”。

到底该不该禁枪,这是美国的“内政”,笔者无意干涉。尽管枪支泛滥与警察的暴力执法肯定有某种关联,但公民拥枪的权利却是美国宪法修正案所赋予的,要禁枪就得先修宪,而修宪的难度极大。不过,按照美国宪法的解释,公民拥枪是为了在必要时可以揭竿而起“反抗暴政”,但在此次遍及全美的抗议浪潮中,绝大部分参与者使用的还是“批判的武器”而没有动用“武器的批判”。 就这一点而言,也算是美国“不幸中之万幸”。(未名日记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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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未名

蔡未名

1966篇文章 23小时前更新

未名者,江南布衣。生于20世纪50年代,下过乡,上过学,教过书,做过公务员,写过小说。中年后创办并主编某内部刊物凡二十多年,撰有经济政治社会法律等分析评论文字千万余言。现已退休,居于山间一寓,远离城市喧嚣。2017年开始撰写博客,每周一文,2018年7月开始每日兼发微博。发挥余热,防止痴呆,只事耕耘,不问收获。诗云: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也。 电子邮箱:wmc529@sina.com 欢迎关注我的微信公众号:未名周记(每周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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