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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笔者看到一个不幸的消息。 据财新网报道:武汉一位叫李亮的新冠肺炎患者,2月26日从方舱医院“治愈”出院进入隔离点观察,但期间忽又出现发热等症状,并于3月2日抢救无效而死。之前笔者曾见报道说广东等地有一小部分出院病人“复阳”的现象,但出院不久病情复发而去世的病例还是首次看到。

李亮的不幸辞世让人悲伤。其实说他是“病情复发”并不是很准确,因为导致他病故的原因似乎还不确定。财新网的报道先是说他“死亡的三个原因分别是:新冠肺炎、呼吸道阻塞猝死、呼吸循环衰竭”,但后面又说他的“病情是否属于复发,目前尚不明了”。

根据官方公布的数据,截至3月4日,吾国累计治愈新冠肺炎的病例多达52274例,已是现存确诊病例的两倍多,显见疫情已得到明显的遏制。虽然出院者中有“复阳”的现象,相对而言数量不多(具体数据不详),而出院后病死的笔者更是闻所未闻。从这一点看,李亮的病故固然不幸,但客观地看还是个“孤例”。

笔者猜度,财新网的编辑在签发上述这则题为《复阳疑云:新冠患者出院后死亡事件始末》的报道时可能踌躇再三,顾虑会否引起“不良影响”,比如会否引发某种“不必要的恐慌”;而最终还是签发出去,或许是想起当初有关部门忽视乃至打压已故李文亮医生等“吹哨人”的故事留下的深刻教训:面对这场罕见的疫情,无论是专家、官员还是媒体,都应该做到“有一说一”,以免万一“贻误战机”酿成大错。

的确,李亮因病情“复发”(姑且这样称之)而亡故虽然只是个“孤例”,但在吾国的抗疫斗争正在“吃劲儿”关头的当下,还是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和警惕,盖因他的死因不明——究竟是因出院后其它病症并发,还是由于其体内原先的新冠病毒没有清除干净?若是后者,则提醒医疗专家们,在诊断病患是否康复时需要倍加谨慎,甚至可以考虑是否有必要提高出院标准。如报道引述一位不愿具名的中国疾控中心专家的看法认为,李亮的出院太早了,“23日CT还有典型新冠肺炎影象,怎么两天后就能出院?”而武汉市的一名医生也认为,在一些医院,判断病人是否满足出院的四个条件时,CT检测的分量太小。

不过,报道亦引述收治李亮的武汉汉阳方舱医院院长的解释,说他们的出院标准比国家的《指南》更为严格,每个出院的病人必须做两次核酸检测都是阴性;CT肺部影像对比有明显的吸收改善;血氧饱和度在95%以上。他表示“病人是否出院,一般要经过好几道审核,先是这边的管床医生、医疗组组长这边要审核通过,然后我们也会交给后方的专家组那边,他们看了没问题了,就可以出院了。”

笔者注意到,报道还引述武汉某医院一位放射科医生的分析,称他所在的医院也有再次入院后死亡的个例,“不好说新冠是不是直接原因,就医学角度来看这样的病人研究价值非常大。”笔者还注意到财新网的报道中有这样一句话:“李亮的遗体被立即火化。”

对此笔者感到有些迷茫:李亮的病例如此特殊,病死原因又尚不清楚,为何不对其遗体加以病理解剖一探究竟?“立即火化”岂不是失去了这一宝贵的研究机会?又或者,难道是家属不同意解剖?

据报道,江岸方舱医院的那位院长说,现在该医院已经暂时停止病人出院,“这不是我们自己停的,是指挥部的要求,也不止是我们一家停。”可见有关部门对李亮之死也十分重视。可惜他的遗体已“被立即火化”,现在只能根据他生前留下的病历资料来分析他的死因了。

无论如何,笔者希望相关专家能搞清楚李亮的死因并实事求是地公诸于众,以抚慰他的家人,同时消除数以万计的治愈出院者及其亲属和同事的心理负担。

但愿李亮的不幸遭遇最后被证实的确只是个“孤例”。(未名日记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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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未名

蔡未名

1970篇文章 8小时前更新

未名者,江南布衣。生于20世纪50年代,下过乡,上过学,教过书,做过公务员,写过小说。中年后创办并主编某内部刊物凡二十多年,撰有经济政治社会法律等分析评论文字千万余言。现已退休,居于山间一寓,远离城市喧嚣。2017年开始撰写博客,每周一文,2018年7月开始每日兼发微博。发挥余热,防止痴呆,只事耕耘,不问收获。诗云: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也。 电子邮箱:wmc529@sina.com 欢迎关注我的微信公众号:未名周记(每周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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