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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名周记(1945)·

本文要义:纵观自然界的各种动物,只有人类才会有这种将年老者集中起来居住的的养老模式。从这个角度看,所谓的养老社区,可以说其实质是“反自然”的。

 

大约从进入21世纪开始,吾国房地产业出现了一个新的板块:养老社区。近十几年来,开发商们大兴土木,在很多大中城市建起这样的养老社区,据说市场行情还挺不错。

所谓养老社区,顾名思义,当然是以“养老”为主旨,即主要为退休后的老年人打造的居住区域。虽然吾国和其它各国很早就有“养老院”之类的福利机构,但现今的养老社区无论在性质、规模以及配套服务等方面都与传统的“养老院”有很大的不同。 首先,现在各地的养老社区是商业性的,开发商在社区内所盖的房子,无论是卖是租,均以赢利为目的,并不是公共福利设施;其次,养老社区一般比传统的“养老院”规模要大,社区内往往有十几幢乃至几十幢建筑,大部分为公寓式,有的是一居室,有的是二居室;再次,社区内的配套比较健全,诸如饮食、健保、健身等方面都考虑到老年人居住的需求,而且基本上都建在市郊,周边环境也较好。

养老社区的出现当然离不开吾国经济的发展,现在不少城市居民家庭的经济条件较比过去要富裕,年轻一代比较喜欢成家后与老人分开居住,难免对后者照顾不周,再加上吾国的老龄化正加快——这些因素综合在一起,从而产生了专门的养老需求,嗅觉灵敏的开发商自然不会放过这样的商机。

笔者是退休之人,即便按照最“宽松”的标准,也已经算是步入老年,虽然没有居住在养老社区,但也对这一“新生事物”给予了关注。笔者所居之寓位于市郊,居住地的附近恰好也有一个养老社区,由一家著名的房地产公司开发建造,属于国内最早建设的养老社区之一,据说在全国也算得上是一个“标杆”。前几年笔者和家人也曾起念,考虑过再老一点时是否也可以置换到该养老社区去居住。

为此笔者曾到该社区去“考察”过几次。初时印象的确不错,各方面的条件似乎的确很适合养老。犹豫之间,不仅该养老社区的房价已悄然上升,而且听说由于行情走俏,开发商已经将卖房模式变为出租模式。为此家人还有些懊恼没有及时下手。

但笔者对此却并不后悔,后来反而感到有些庆幸。为何?盖因最近一次陪外地亲友去该社区参观时,看到社区内白发攒动,大部分居住者老态龙钟,有的甚至还坐着轮椅,还有的拄着拐杖,于是突然想到:难道自己的晚年,就要在这样的人居环境中度过余生吗?

念及于此,心中不觉有点悚然,遂想还是算了吧。

此后不久,笔者在《金融时报》上看到一篇报道,恰好也谈及这个问题,所言正是笔者心中所想。 这篇报道的题目为《21世纪20年代的房地产》,报道分析了未来十年房地产市场的三大趋势。前两个趋势,一是“住房不再是稳赚不赔的投资”,二是“科技将改变一切”。而引起笔者特别注意的是报道所讲的第三个趋势——“晚年聚居区将会消失”!

什么意思呢?报道的原话是:“偏远乡间退休老人集中的冷清乡村(年龄中值很少低于70岁),可能将逐渐消失。”显然,报道所指的就是笔者上面所说的养老社区。

报道给出了一种“新的退休模式假定”,即:“老年居民将与其他人一起生活(往往是在城市),而且将注重保持与邻里的关系。”并引述一位英国某大学名誉教授马尔科姆·约翰逊的话说:“我们需要一种新的退休生活模式。这种模式不会把老年人隔离在晚年聚居区,而是让他们融入激发活力的环境。”

据介绍,约翰逊教授是一名老年学专家,他曾参与一档实验电视节目的制作,该节目把一批幼儿园年龄儿童请到一个退休者社区。此后对居民的测试表明,参加实验后,老人们的身心健康有所改善。

约翰逊表示:“如今,老年人生活在‘一个人的机构’里,由于缺乏人际交往而陷入消沉。”他甚至形容英国的这种养老服务类似于19世纪治疗精神疾病的方式。

这是一个令人吃惊的比拟,老实说笔者初闻时对此有些难以接受。然而随即却不由自主地回忆起最近到附近的那家养老社区参观时产生的感受,于是又不得不承认他的比拟也许并非很不靠谱。

吾国人过去很讲究“四世同堂”,把本家庭乃至家族的几代人居住在一起视为一种“福分”。这种观念和居住方式当然已经过时了,但现在回过头来想,它也未必毫无可取之处。简单而言:对小孩子来说,他们可以得到长辈的眷顾和教诲;对中青年来说,可以减轻他们在工作之余养儿育女的家庭负担;而对老年者来说,不仅可以享受含饴弄孙的“天伦之乐”,更重要的是可以从晚辈身上汲取信息、增强活力。

当然,“四世同堂”也有它的弊端,特别对年轻人来说,容易受到老辈人的压制,对此巴金、老舍当年曾经在他们的小说中有过生动的描述。从经济条件来看,旧时真正能做到“四世同堂”的也只有少数大户人家。

人类已经进入21世纪,笔者无意主张我们回到“四世同堂”的模式,实际上也已经不可能做到了。但是,不论其它,至少对老年人来说,与年轻的晚辈(不一定是自己的亲属)“混杂”居住在同一个社区内,肯定有益于他们的身心健康。而将一众老者集中起来居住在一个社区内,虽说也有“社交”,但主要限于同龄人范围,相互之间更多的恐怕是一种负面的影响:大家都是七老八十的人了,虽说“夕阳无限好”,奈何“只是近黄昏”,聚集在一起的话题离不开养生、病况、儿孙之类,更不堪的是耳闻目睹今天这个病情加重,明天那个离世,坏消息远多于好消息。说难听点,笔者最后一次逡巡于那家养老社区时,甚至于仿佛嗅到了一丝“腐朽”的意味(包括笔者自己)。

这样的养老生活,真的是我们想要的吗? 实际上在笔者看来,养老社区最大的受益者不是老人而是他们的年轻后代——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照顾老人的负担。但对于老年人,用一句时下的流行语来说,其所获得的“正能量”恐怕还不及“负能量”来得多。笔者由此想起现实生活以及那些写实性的影视作品中,常常见到有些老人不肯搬到养老社区、从而与力劝他们移居的晚辈产生矛盾的情节。之前笔者也认为这些老人有些“老不更事”,但现在越来越觉得这些老人的“固执”是情有可原的。

为什么?因为笔者也成了老年人,从而在不自觉间实现了“换位思考”。

需要申明的是,笔者生性不喜热闹,现在并没有与子女同住,年老后甚至是个淡于社交之人。但这并不等于笔者赞同“养老社区”这种模式,而宁可选择居住在一个正常的、“老中青幼相结合”的社区里,觉得后者的氛围才是“浑然天成”。——事实上,纵观自然界的各种动物,只有人类才会有这种将年老者集中起来居住的的养老模式。从这个角度看,所谓的养老社区,可以说其实质是“反自然”的。

当然,凡事不可绝对而论。笔者不赞成搞养老社区,未必代表了多数老者的意见,也许有些老年人是喜欢的。笔者也不支持“四世同堂”,只是认为从大环境而言的“混杂性”居住或许更适合身心健康的养老。但笔者支持继续兴办福利性的“养老院”,因为这是为那些家庭经济条件较差的老人提供养老保障。同时笔者还支持为一些失去自理能力的老人设立专门的集中居住和医护的机构,因为护理这样的老人需要专门的技能和设施,一般家庭是难以提供的。——包括再接下来就需要进入“临终关怀”了。

理想与现实总是有距离的。笔者以上所说只是个人的一些感受,未必正确;即使正确也无可奈何——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养老社区这种“新型房地产”正方兴未艾,未来是否会真的会像《金融时报》的那篇报道所预言的那样“将逐渐消失”,笔者不敢妄断。但养老社区的构建者们对老年人的需求缺乏全面的考量,或者说只考虑到他们的物质生活需求,而没有考虑到他们心理的、情感的自然需求,这是可以肯定的。

据《金融时报》的这篇报道介绍说,英国新成立的一家代际共居公司Kohab,尝试建造让老年人和年轻人住在同一个空间的房屋,将之形容为“重建自然社区”的一种尝试。而荷兰一家为老年人提供长期护理的机构,学生可以免费入住空房间,作为交换,他们需要花时间陪伴这里的老人。——这让笔者想起,据说吾国有城市也在试验这样的“混杂性”模式,即让一些大学生住进养老社区,并由政府给予房租补贴,条件也是抽时间跟老人一起用餐、聊天。这无疑是一种有益的尝试。当然,政府还应该为这些学生提供便利的交通条件,毕竟年轻人还是需要有时到市里去逛街、泡吧、K歌的。

这会不会是养老社区未来可能实行的一种“转型”呢?虽然养老社区本身是市场的一种“创新”,但任何创新“从市场中来”还得需要“到市场中去”。而一种“反自然”的“创新”最后能否经得起时间和市场的检验呢?

要知道,市场本身就是“自然的产物”。

                                                  2019年11月18日于竹径茶语  

 

简介:未名者,江南布衣。生于20世纪50年代,下过乡,上过学,教过书,做过公务员,写过小说。中年后下海创办并主编某内部刊物凡二十多年,撰有经济政治社会法律等分析评论文字千万余言。现已退休,居于山间一寓,远离城市喧嚣。2017年开始撰写博客(“未名周记”),2018年7月开始兼写微博(“未名日记”),以发挥余热,防止痴呆。有道是:只事耕耘,不问收获;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也。

笔者电子邮箱:wmc529@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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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未名

蔡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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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名者,江南布衣。生于20世纪50年代,下过乡,上过学,教过书,做过公务员,写过小说。中年后创办并主编某内部刊物凡二十多年,撰有经济政治社会法律等分析评论文字千万余言。现已退休,居于山间一寓,远离城市喧嚣。2017年开始撰写博客,每周一文,2018年7月开始每日兼发微博。发挥余热,防止痴呆,只事耕耘,不问收获。诗云: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也。 电子邮箱:wmc529@sina.com 欢迎关注我的微信公众号:未名周记(每周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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