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强东是否该反诉“性讹诈”?——澎湃新闻报道:京东集团创始人刘强东性侵风波中的涉事女性,正式向刘强东发起民事诉讼,美国当地法院的文件显示,其索赔金额超过了所需的5万美元门槛。对此刘强东的代理律师在声明中认为,这个起诉缺乏事实依据,会坚决地为他辩护。笔者记得,刘强东曾承认自己在事发当晚有“出轨”行为并向其家人道歉,但否认是“性侵”。依照法理,是否“性侵”的关键在于刘对女方是否有强制行为,之前美国检方对刘强东做出不予起诉的决定,表明已排除了刘的“性侵”罪,至少是证据不足。如果当晚双方的性行为是出于自愿的,那么,如今女方又凭什么提出民事索赔呢?刘强东是否应该反诉女方有“性讹诈”之嫌呢?(未名日记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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