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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牛”也应分真假。——笔者的老家浙江盛产龙井茶,唯西湖龙井独占鳌头价格最高。为防止假冒,西湖当地的管理协会向每户茶农发放了防伪贴标。不料有些茶树少或不种茶的农民,竟将多余的贴标以每张12元的价格转手倒卖出去,买者贴于非西湖原产地的龙井茶而抬高价格(浙江电视台)。这样的买卖当然有损商德,可见牟利之心会让人“无孔不入”。但在笔者看来,此行径的要害并不在于“倒买倒卖”,而在于“作假”,属于明显的欺诈:倒卖出去的贴标虽不是假的,但被贴上的茶叶却不是真正的西湖龙井。由此联想到市场上的“黄牛”其实也分真假。那些倒卖假货的“黄牛”当然是在违法,但有些“黄牛”倒卖的却是真货(比如一场球赛或演唱会的门票),无非是藉其紧俏而加价转售急需者,这符合市场的供需法则和价格机制。笔者认为,对前一种“黄牛”应该坚决打击取缔,但对后一种“黄牛”则应网开一面,因为他们只是在“投机倒把”,跟股市上的炒股行为并无二致(除非倒卖的是法律禁止转售的商品),而“投机倒把罪”早已随着吾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从刑法中清除。上述报道所说的那些倒卖西湖龙井贴标者(无论是卖者还是买者),显然是前一种,当属非法行为。吾国如今俨然是全球“自由贸易”的旗手,而“自由贸易”的要义有三:一是违禁品(比如毒品)不可交易;二是买卖自愿,不能强买强卖;三就是不许弄虚造假。只要符合这三条标准,天下的生意尽可以自由地去做,权力部门不必也不应干预。(未名日记3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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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未名

蔡未名

1968篇文章 23小时前更新

未名者,江南布衣。生于20世纪50年代,下过乡,上过学,教过书,做过公务员,写过小说。中年后创办并主编某内部刊物凡二十多年,撰有经济政治社会法律等分析评论文字千万余言。现已退休,居于山间一寓,远离城市喧嚣。2017年开始撰写博客,每周一文,2018年7月开始每日兼发微博。发挥余热,防止痴呆,只事耕耘,不问收获。诗云: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也。 电子邮箱:wmc529@sina.com 欢迎关注我的微信公众号:未名周记(每周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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