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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名周记(1909)·

本文要义:从根本上说,产业政策乃是计划经济思维的衍生物。理由很简单:市场经济的要义在于“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而产业政策实质上是政府行为,是政府运用行政力量和财政手段对市场的干预。

 

讨论问题先得厘清使用的概念。所谓“政策”,既然冠之以“政”,当然是指“政府之策”。企业虽然也有自己的经营策略,但仅是针对企业本身的,严格意义上不能称之为“政策”。因此人们通常所说的“产业政策”,就是指“政府的产业政策”,即政府为扶持国内某些产业的发展而给予特殊的优惠,以帮助其扩大市场份额,在市场竞争中取得领先优势。

作为自由经济理论的信奉者,笔者不想隐瞒并愿意在本文开首就亮出自己的观点:从根本上说,产业政策乃是计划经济思维的衍生物。理由很简单:市场经济的要义在于“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语),而产业政策实质上是政府行为,是政府运用行政力量和财政手段对市场的干预(说得好听一点是“引领”),故此怎么看都更像是计划经济而非市场经济的思维和举措。

计划经济为什么不敌市场经济?很重要的一点在于计划者即政府也是由人所组成的,是人就可能会犯错误。市场经济中的企业和个人当然也会犯错,但这些错误的成本只由企业和个人所承担,而无数的企业和个人通过不断的犯错、纠错,最终会找到一种最优化的方式来发展产业和经济。但是计划经济一旦犯错,这种错误就会殃及全局。吾国正是通过过去几十年计划经济的实践,认识到了它的弊端,故而才在改革开放后转向市场经济,也就是上引十八届三中全会全会的那句话:“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既然如此,政府为什么又要实施产业政策呢?这在逻辑上说不通。

首先,政府制订产业政策,必须要准确地辨识哪些产业是有发展前途的。市场中每天都产生无数的“创新产业”,但这些“创新产业”难免鱼龙混杂、泥沙俱下,只有通过实践才能验证其中哪些产业(产品)最终能成为优胜者而被市场所广泛接受。因此,产业政策制订者必须具有极强的判断力和预见性,而这是人们通常所说的企业家的必备素质。然而,政府的工作是行政管理,他们不是市场中人,凭什么具有这种判断力和预见性呢?——关于这一点,经济学家张维迎先生近日有一篇专文,题为《从创新的不确定性看产业政策面临的挑战》,对此有详尽的论述——如果政府有这种能力的话,计划经济岂不就是可行的了吗?吾国犯得着要转轨市场经济吗?

退一步说,即使政府具有这种能力,或者是通过请教企业家和专家获得了这种能力,由此制订的产业政策也难免有问题,这就是:它必会损害市场的公平性。

所谓产业政策,必是针对某些产业而不可能涵盖所有的产业,否则就不成其为“产业政策”了。这样,相对于其它没有获得扶持和补贴的产业来说,这就是一种不公平。因为政府的服务对象是全民,政府的资金来自于全民的纳税,不应该将公共资源仅仅施惠于一部分产业或企业。

再者,某些产业如果得到政府的扶持,财政给予大量的补贴,必会有很多企业趋之若鹜,如此很容易产生投资过度、产能过剩,最终会造成资源的浪费,甚至会出现“骗补”的现象。关于这一点也有不少例证,笔者就不一一枚举了。

故尔,从大道理说,产业政策姓“计(计划经济)”而不姓“市(市场经济)”。

然而,在实践中我们看到,一些其它的市场经济国家也有产业政策,比如日本。据介绍,产业政策在日本曾经占有重要地位,从二次世界大战后到20世纪80年代,日本政府在不同时期制定了不同的产业政策。不少经济学家认为这些产业政策有效地推动了日本经济的复兴、发展、高速增长,引领日本成为世界经济大国。但是也有不少批评意见,指日本政府的产业政策其实是利少弊多,日本“失去二十年”就与这些产业政策不无关联,日本的政府和经济学家对此也作过反思,今天的日本,产业政策已不复当年的“盛况”。至于像美、英这样自由经济传统根深蒂固的国家,更是很少有产业政策。

但是,日本当年的经验,仍然为很多发展中国家所借鉴和模仿。吾国作为一个最大的发展中国家,自改革开放以来,也一直有并仍在实施产业政策。这或是因为,发展中国家都具有“赶超”情结,而产业政策实际上就是“集中力量办大事”在经济领域的运用,特别是吾国的体制向来又有这种传统,故此产业政策大行其道。

“集中力量办大事”的确具有某种优势,但这种优势主要体现在非市场领域,比如航天、军工领域,又比如基础设施建设——吾国的高铁、高速公路之所以能够“跨越式发展”,依仗的就是这种优势。但市场领域却有自己的运行规律,如果也由政府来“集中力量办大事”,未必有好的结果。

还是那句话:市场的事情应该交给市场,“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重要的话说三遍)。哪种产业有发展前途,应该让市场去鉴别、去竞争,而不应由政府越俎代庖。

近日很多人都注意到,吾国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没有再提到此前曾广为宣传的一项关于未来吾国高新科技产业发展的计划,该计划实际上就是一份集大成的“产业政策书”。有分析认为这是由于当前中美经贸谈判正处在关键时刻,而美国对吾国的这一计划又耿耿于怀,故此吾国为促进谈判成功“暂避锋芒”。

笔者倒宁愿相信并非如此。实际上,笔者认为,从逻辑而言,美国对该计划的所谓警惕,本身也受到了前述计划经济思想的影响,尽管美国从来就没有过计划经济的经历。

为什么这么说呢?试想,美国的警惕和不满来自于这样的一种预判:若吾国全面实施该计划,那将会在一些高新科技领域超越美国而成为“老大”,为了保证美国的领先地位,故而他们拼命地加以反对。

且不说害怕别国超过自己而横加阻挠,这本身就是一种“霸权主义”;问题还在于,即使站在美方的角度,事情如果真的如其所料的话,那就等于说,美国承认吾国的产业政策将有助于吾国超越美国,承认吾国的该计划实在是“厉害了”。

果如此,美国为什么不如法炮制,也制订这样的一项计划来全面实施他们的产业政策呢?

说来有趣,就在前不久,美国总统特朗普签署了一道旨在维护美国人工智能领导力的行政命令,要求美国白宫管理和预算办公室以及相关机构优先为人工智能研究提供资金。试问,这算不算是“补贴”,算不算是一种“产业政策”呢?

可见,连特朗普自己也没搞明白,产业政策对一国的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究竟是利是弊。此举显示这位商人出身的总统先生正陷入一个逻辑悖论:你若认为产业政策利大于弊,那你就应该向吾国学习,也制订一份集大成的计划书(据说美国国内就有人提出这样的建议);如果你认为产业政策弊大于利,那你又何必面对吾国的这项计划如此惊恐不安呢?你完全可以袖手旁观等着看“笑话”么!

笔者认为,所谓产业政策,其核心就在于政府的“补贴”,包括除资金以外的其它方面的优惠,也都能换算成“补贴”。那么,政府的补贴是否一定能够确保所扶持的产业获得成功呢?

从短期看,一国获得补贴的产业,有可能加快发展并扩大其在国际市场上的份额,从而击败他国没有获得补贴的同类产业;但从长期看,效果却未必好。一方面,这些补贴等同于研制成本的增加,而这种以隐形的高成本所取得的竞争优势是难以维持长久的——所有成功的产业和产品,必须具有相当的盈利性,投入很大、成本太高的产业和产品,终究不会被市场所接受,政府的财力也吃不消;另一方面,如前所说,还要看政府对产业的选择是否符合市场的发展要求。如果选择错误或者搞错了方向,也可能最终使得这些补贴打了“水漂”,从而使国民利益受损,因为这些补贴不是天上掉下来的,它来自于全民缴纳的税收。

当然,也许确实有做对了的产业政策,但即便如此,可以肯定的是,比起市场公平竞争、自然选择的结果,前者的成本和效率肯定更低而不会更高。

既如此,未来产业政策的前景将会如何呢?它会不会因人们认识的深化而消失呢?对此,笔者的估计并不乐观,因为政府总是会过高地估计自己的能力,总是想要在经济发展中发挥“领导作用”。君不见,凯恩斯主义早被实践证明只能“救急”而不能“救穷”,然而,全球金融危机发生都有十年多了,它还不是至今仍被各国政府奉为圭臬吗?

这个世界上,道理是一回事,实际往往又是另一回事。

最后,除了上举张维迎先生的那篇论文之外,笔者再推荐两篇关于产业政策的专家文章以飨读者。一篇是文贯中先生的《重新审视产业政策》,另一篇是卢周来先生的《从美国的经验看政府在科技创新中的作用》。这两位亦都是经济学家,所谈所论比拙文自是专业得多。两篇文章的观点相左,正可以帮助我们从正反两面来认识问题。

2019311日于竹径茶语

 

简介:未名者,江南布衣。生于20世纪50年代,下过乡,上过学,教过书,做过公务员,写过小说。中年后下海创办并主编某内部刊物凡二十多年,撰有经济政治社会法律等分析评论文字千万余言。现已退休,居于山间一寓,远离城市喧嚣。2017年开始撰写博客(每周一文),20187月开始兼写微博,以发挥余热,防止痴呆。有道是:只事耕耘,不问收获;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也。

笔者电子邮箱:wmc529@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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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未名

蔡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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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名者,江南布衣。生于20世纪50年代,下过乡,上过学,教过书,做过公务员,写过小说。中年后创办并主编某内部刊物凡二十多年,撰有经济政治社会法律等分析评论文字千万余言。现已退休,居于山间一寓,远离城市喧嚣。2017年开始撰写博客,每周一文,2018年7月开始每日兼发微博。发挥余热,防止痴呆,只事耕耘,不问收获。诗云: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也。 电子邮箱:wmc529@sina.com 欢迎关注我的微信公众号:未名周记(每周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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