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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裁”已霸道,“抓捕”更流氓。——孟晚舟事件发生后,中外舆论普遍认为起因是美方指控华为公司违反美国关于不得向伊朗出售相关产品的所谓禁令,但后来发现美方给孟套上的罪名却是“欺诈”。笔者曾在微博中认为这是美方试图将此事“刑事化”,以显示自己要求加拿大拘押并引渡孟晚舟的“合法性”。有朋友进一步指出,美方可能是考虑到唯有将其“刑事化”才能符合美加之间的引渡条约,加方才有理由扣留孟晚舟。这个分析很有道理。果如此,美方的行为可谓“罗织罪名,用心险恶”。在此之前亦有不少违反美方上述禁令的案例,美方采取的措施都是“制裁”,包括对吾国中兴通讯,亦是通过罚款了事。此番对华为却下此“辣手”,不能不让人怀疑这是冲着吾国的高科技产业而来,因为华为的体量和技术远在中兴通讯之上。然而,美方如此“刑事化”就能使美加的扣押行为合法化吗?未必,具体的案例还需具体对待。比如,对于纯粹的贪渎行为,各国都视为刑事犯罪,故而即便中美之间没有引渡条约,双方也会时有合作;但如果加上其它因素特别是政治因素,那就难说了:甲国认为是犯罪的行为,乙国却未必也如此认为,即使是互有引渡条约的,也不可能是“眉毛胡子一把抓”,对于何种行为适合引渡,必会有所界定。不然的话,不管是哪国人,也不管其身在何处,只要触犯某国任何一条法律或政策,某国就有权对其发出“逮捕令”?退一步说,即使华为有违反美方相关禁令的行为,美方若“制裁”已属霸道(你跟伊朗过不去,凭什么不准别人跟伊朗做生意),如今还公然“跨国抓捕”,这简直就是“耍流氓”。难道美方没想过,在吾国也有很多美资企业吗?(未名日记12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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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未名

蔡未名

1970篇文章 8小时前更新

未名者,江南布衣。生于20世纪50年代,下过乡,上过学,教过书,做过公务员,写过小说。中年后创办并主编某内部刊物凡二十多年,撰有经济政治社会法律等分析评论文字千万余言。现已退休,居于山间一寓,远离城市喧嚣。2017年开始撰写博客,每周一文,2018年7月开始每日兼发微博。发挥余热,防止痴呆,只事耕耘,不问收获。诗云: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也。 电子邮箱:wmc529@sina.com 欢迎关注我的微信公众号:未名周记(每周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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