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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名周记(1825)·

本文要义:如果国企都是天然“姓社”,那么,民企岂不是都天然地“姓资”?果如是的话,吾国的民企已占据全国经济总量的六成以上,吾国还能算是“社会主义国家”吗?别忘了,现在我们搞的不再是计划经济,而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这个大格局下,如果一定要给企业标上“姓社姓资”的标签,那么,毋宁说无论国企还是民企,只要它们真正能为人民的福祉做出贡献,它们就“姓社”而非“姓资”。只不过如此一来,这个标签的意义也就被消解了

 

 

本文题目的意思是:国有企业只是市场经济众多企业类型中一种独特的所有制组织形式,并不具有意识形态色彩,不能认为所有的国企都姓“社”即属于“社会主义”。

此话怎讲?在人们的习惯思维里,国企似乎应该天然“姓社”,甚至还被认为是“执政基础”。

其实,只要简单地用一下反证法,就可以推知笔者的上述题意并非是“离经叛道”:众所周知,任何国家包括所有的市场经济国家都有国有企业,难道这些国企统统都“姓社”吗?

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因为这些国家中的大多数,都被我们视为“资本主义国家”。资本主义国家里的国企,怎么会“姓社”呢?应该是“姓资”才对啊。

不妨从另一个角度再反证一下:如果国企都是天然“姓社”,那么,民企岂不是都天然地“姓资”?果如是的话,吾国的民企已占据全国经济总量的六成以上,吾国还能算是“社会主义国家”吗?

笔者真正的观点是:所有制只是企业的一种组织形式,并不能决定它“姓社姓资”。对于“姓社姓资”的问题,只有放在整个国家性质的大背景下才能看得清楚。中共十九大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特征在于党的领导。换言之,只要坚持党的领导,就能确定吾国是“姓社”的,在此前提下,无论国企还是民企,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组成部分,无论是国企多一些还是民企多一些,都不会改变吾国是个社会主义国家的特性。

这样说看上去似有在玩“逻辑游戏”之嫌。但文字可以玩“游戏”,逻辑却是坚硬的,不是可以随便玩弄的,“白马非马”玩的其实是伪逻辑。

话又要说回来:实际上在特定的条件和语境下,国企又的确是“姓社”的。笔者指的是计划经济时期。那时的国企不叫做“国企”,而称之为“全民所有制企业”,吾国转轨市场经济之后,才将它们改称为“国企”。

计划经济的一个主要特征,就是“公有制一统天下”——除了“全民所有制企业”,还包括“集体所有制企业”;民营企业或者叫做私营企业,则被认为天然地“姓资”,是不允许存在的。那个时期,连农民的“自留地”甚至包括自家养一头猪、上街卖几个鸡蛋,都被视为“资本主义尾巴”,必欲割除而后快,更遑论老百姓自己开店开厂办企业了。

吾国转轨市场经济之后,情势有了根本的变化。今天,民企在吾国早已遍地开花,除了政府明令禁止的领域,百姓们都可以自由创业——创办民营企业。据统计,吾国现在每天都会有数万家的新企业诞生,这些新企业绝大部分都是民企。若这些民企都被划归到“姓资”之列,那么,吾国岂不是已陷入了“资本主义”的汪洋大海?

那么,为什么还是有人认为国企必定“姓社”乃至是“执政基础”呢?这可能是因为国企的所有权归国家所有,在他们看来,既然吾国是个社会主义国家,那么,国企自然也就天然地“姓社”了。

这样似乎也能说得通。但任何概念和定义,必须在逻辑上能够自洽、在理论上能够自圆其说,而如前所指,上述解释的问题在于:若国企天然“姓社”,那民企怎么办?看起来岂不是你就是有心不把后者划归“姓资”都很难。

所以,关于国企“姓社”之说,单独地看似乎没毛病,然而若将这一逻辑延伸到整个经济领域,就难以说得通了。

毫无疑问,国企当然属于国有,市场经济国家当然也需要有国企存在;但同样显然而见的是,在今天的吾国,国企的存在意义已不同于计划经济时期,它主要是为了弥补“市场失灵”的缺陷。

那么,在什么领域会出现“市场失灵”呢?回答是在公益领域。比如公路、桥梁等基础设施,它们的投资很大,但直接的经济回报率(准确地说是利润率)却较低,同时又为国民的生产、生活所必需,而民企又是天然地追求“利润最大化”,在这种情况下,国企就必须要“挺身而出”,去从事这些民企不愿意涉足的投资经营活动,哪怕利润少一些甚至无利可图。从这个意义上,你要说国企“姓社”,那倒也没什么错,因为任何“公益”都天然具有“社会主义”性质。

然而,这一推论必须“临界而止”,不能无限延伸。你不可以要求让民企也这么去做,否则的话我们就得回到计划经济去了。由此可见,市场经济中的国企与民企,是有明确“分工”的:民企应该去从事那些有利可图的行业,如果你不让它逐利,民企就没有存在的意愿和必要了;而国企正好相反,它应该去从事民企嫌其利薄或者无利可图的、但又为国计民生所必需的行业。

这样说起来国企岂不是很吃亏?确实如此,但这恰是由国企的性质所决定的:如前所说,市场经济之所以需要国企的存在,就是因为一个社会必有投资回报率较低的公益性需求,而市场不可能也不会包揽一切,所以要由国家(政府)出资设立国企来弥补市场的不足,以满足人民的需求。而国企的这些资金来源,实际上又来自于政府的财政即百姓包括民企所缴纳的税收,政府自己是没有赚钱能力的,也不应该有。如此,国企、民企,可以说相互依存、相得益彰。

直白地说,国企就是专门做“善事”的。你不妨据此认为国企的“格调”要高于民企,但却不能因此把民企划入“姓资”之列。也就是说,无论国企、民企,最好都不要给它们从政治上定义,不要给它们带上“意识形态”的高帽,否则的话,市场经济就没法干了。

也正因为如此,对于把国企“做大做强”的口号,也应该辩证地、或者说有边际地予以看待:这一口号应限定在公共投资、公共福利领域而不可以越界。不然,以国企背后强大的政府权力,它可以毫不费力地兑现这个口号,民企根本就无法与之竞争。只是那样的话,也就没有“市场化”可言了。

至于说国企是“执政基础”,那同样也是一种过于“政治化”的解读。需知,一国政府的执政基础,乃是本国的民意。再说了,把国企拔高到“执政基础”的位置,你又该将民企至于何地呢?

总之,别忘了,虽然吾国一直属于社会主义国家,但现在我们搞的不再是计划经济,而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这个大格局下,如果一定要给企业标上“姓社姓资”的标签,那么,毋宁说无论国企还是民企,只要它们真正能为人民的福祉做出贡献,它们就“姓社”而非“姓资”。

只不过如此一来,这个标签的意义也就被消解了。

201872日于丽江官房大酒店

                                         

 

作者简介:未名者,江南布衣。生于20世纪50年代,下过乡,上过学,教过书,做过公务员,写过小说。中年后下海创办并主编某内部刊物凡二十多年,撰有经济政治社会法律等分析评论文字千万余言。现已退休,居于山间一寓,远离城市喧嚣。2017年开始撰写博客,每周一文,发挥余热,防止痴呆,只事耕耘,不问收获。诗云: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也。

笔者电子邮箱:wmc529@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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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未名

蔡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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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名者,江南布衣。生于20世纪50年代,下过乡,上过学,教过书,做过公务员,写过小说。中年后创办并主编某内部刊物凡二十多年,撰有经济政治社会法律等分析评论文字千万余言。现已退休,居于山间一寓,远离城市喧嚣。2017年开始撰写博客,每周一文,2018年7月开始每日兼发微博。发挥余热,防止痴呆,只事耕耘,不问收获。诗云: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也。 电子邮箱:wmc529@sina.com 欢迎关注我的微信公众号:未名周记(每周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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