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阅读:0
听报道

不管怎样,他“创造”了历史——

昨天上午,笔者一觉醒来,看到一条真正堪称“重磅”的消息:媒体纷纷报道,特朗普被判有罪!——美东时间5月30日下午,纽约州法庭的陪审团成员一致裁定,在“封口费案”中遭刑事起诉的美国前总统特朗普被控的34项“伪造商业记录”重罪罪名全部成立。笔者浏览相关资讯,有如下几点感触:

一、特朗普由此成为史上首位被判犯有刑事罪的美国前总统,鉴于他几乎已铁定是今年美国大选的共和党总统候选人,因此更是首开了美国历史上以罪犯之身参加总统选举的先例,在世界政坛上也是绝无仅有——除非他临时被共和党撤换,目前来看这几无可能。当然他的定罪只是“初审”的结果,他已表示将提出上诉,据悉“再审”将定在11月大选之日的前几天,这个时间节点看起来十分微妙。

二、为何此次特朗普被判的“伪造商业记录”罪名有34项之多?据介绍,这是由于他被控在2016大选(也就是他成为前一届美国总统)之前,曾向与其有染的一名女性艳星支付的14万美元的“封口费”,是通过他的律师分34次从竞选经费的账户中支出的,查到的发票亦有34张,按照美国法律,每张发票算是一次犯罪的证据,故此罪名有如此之多。这也算是一种“美国特色”。注意,陪审团判他有罪并非是因他的“不正当男女关系”,而是因其以虚假名目从竞选经费中支付这笔“封口费”。真不明白像他这样一位亿万富翁当初何以为了“节省”区区十几万美元而去“挪用公款”,这大概就叫做“一失足成千古恨”。

三、让人有些意想不到的是,由12名陪审员组成的本案陪审团此次竟然“一致裁定”特朗普有罪。按照美律规定,陪审团的决定并非是“少数服从多数”,而是必须经全体同意,只要有一人持有异议,就会被认为是“无效审判”而需“另起炉灶”,之前不少分析家认为这或将是大概率事件,没想到12名陪审员都投票确认他有罪。要知道陪审团名单的确定是事先经控辩双方认可的,估计特朗普及其律师团队也没料到会是这种“一边倒”的结果。

三、这是否意味着特朗普已是“民心尽失,大势已去”呢?倒也未必。据报道此案判决前的民调显示,大部分共和党选民表示即使他被定罪也仍会在大选中投票给他,只有一部分选民称或将“重新考虑”。“初审”结束后,一些共和党领导人如众议院院长迈克·约翰逊立即表示将继续力挺特朗普并抨击法院的不公;更让人有些诧异的是,宣判后特朗普的竞选筹款账户甚至因“打钱者”众多而一度宕机,表明美国当下的政治撕裂已经到了何等程度,就连法院的判决也被有些人视若罔闻甚至故意“对着干”。

四、联想到2000年大选时共和党的小布什与民主党的戈尔对决,双方得票相差无几,输掉选举的戈尔要求对佛州的选票重新计算,官司打到联邦最高法院而被否决,遂使小布什得以连任,法院裁决出来后全美“波澜不惊”,就连输家戈尔也颇有风度地当即向小布什表示祝贺,盖因那时美国人都尊重并服膺法院的裁决。二十多年过去,情况已大不相同,美国人似乎已不再将法院放在眼里,如此下去,美国的法治将从根本上被撼动,这个“灯塔之国”也许真的离倒塌不远了。

五、更让人拍案称奇的是,即使特朗普最终经“二审”仍被确定有罪,据美国专家们分析这也并不妨碍他有资格参加总统大选,盖因美国宪法对此并无加以限制。这也就是说,堂堂美利坚合众国可以容许一名罪犯出任国家的最高元首。有人甚至设想特朗普如果被判有罪而需坐牢(另有专家认为这种可能性不大,鉴于他的身份和年龄,也许会以“缓期执行”的方式让他从事若干小时的社区义务劳动)同时又赢得大选的话,他将把著名的“椭圆形办公室”搬迁到监狱里“为国操劳”,果如此他将又创下人类政治史上的一大“奇观”。

六、再退一步说,即便特朗普最终选举失败未能如愿重登“大宝”,他也完全可以十分“骄傲”地宣布自己已经“创造了历史”,而且以他的个性,笔者料定他一定会这么说。问题在于:为何共和党一定要让这个官司缠身的主儿(除了上述“封口费案”,他还另有三起刑事案件被起诉待审)充当本党的总统候选人?而民主党似乎也强不到哪里去,其所推出的候选人拜登已经八十高龄,从电视屏幕上看明显有些步履蹒跚、反应迟缓。难道美国政坛上除了这老两位再也找不出别人了?这个号称世界最强大的国家怎么就不知道早该有一个“培养接班人”的计划呢?——当然这只是一句玩笑话,所谓“非吾族类,其心必异”,我们不懂他们,正如他们不懂我们。

  随想随记,不及推敲,如有不当,请多担待。(未名日记6月1日)

话题:



0

推荐

蔡未名

蔡未名

2164篇文章 2小时前更新

未名者,江南布衣。生于20世纪50年代,下过乡,上过学,教过书,做过公务员,写过小说。中年后创办并主编某内部刊物凡二十多年,撰有经济政治社会法律等分析评论文字千万余言。现已退休,居于山间一寓,远离城市喧嚣。2017年开始撰写博客,每周一文,2018年7月开始每日兼发微博。发挥余热,防止痴呆,只事耕耘,不问收获。诗云: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也。 电子邮箱:wmc529@sina.com 欢迎关注我的微信公众号:未名周记(每周一发布)

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