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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想用武力长期“承包”加沙?——

此轮于加沙地带爆发的巴以冲突,不仅导致美国与以色列这对“铁杆盟友”之间出现明显的裂痕,就连以政府内部也产生了矛盾。据新华社报道,以色列国防部长加兰特日前公开发表视频讲话,反对以色列在战后控制加沙地带,敦促以总理内塔尼亚做出决定,宣布以色列不会对加沙地带进行“民事控制”,也不会建立“军事统治”。他说,内塔尼亚胡必须立即提出替代哈马斯管理加沙地带的方案,军事行动必须与政治行动同时进行。而内塔尼亚胡当天晚些时候发表视频声明回应说,只要哈马斯仍然存在,就不会有任何一方管理加沙地带,尤其是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他说,组建一个控制加沙地带机构的首要条件是“消灭哈马斯”。

笔者认为,且不论以色列能否“消灭哈马斯”,内塔尼亚胡的这一表态也不符合国际法。众所周知,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是公认的巴方唯一的合法代表,且并没有参与去年10月7日针对以色列的大规模袭击,为何内氏将它也排除在战后加沙的管理层之外?如此说来,剩下的选项岂不就只有以色列长期霸占加沙?

笔者之前有文提到多年前以色列也曾长期占领加沙、后又不得不全部撤军的“历史教训”,盖因这等于它要为加沙二百多万人口的生计负责,以色列为此背上的“包袱”实在太重,同时这也属于明目张胆违反联合国宪章的“侵占”行为。即使从维护以色列自身利益的角度看也并非明智之举。

由此联想到“两国方案”的要义所在:这不仅是巴勒斯坦人民的天然权利,也是解决巴以矛盾唯一可行之道。因为大凡建立一个国家,最重要的是确认其主权,而重中之重又是划定自己的国界,并组建一个统一的政权来加以保护,在此基础上才有可能与邻国和平共处。但是长期以来由于种种原因,巴勒斯坦未能建成一个完整意义上的国家,它与以色列之间的边界一直没有得到清晰的划定。这就是为什么以色列有恃无恐地在约旦河西岸不停地扩建其所谓的“定居点”,其实就是在“蚕食”巴勒斯坦的土地。因此如果巴勒斯坦正式建国,第一件事就是要恢复1967年商定的巴以边界,包括现今的加沙地带的明确归属。倘若如此,无论是以色列的占领加沙,还是在约旦河西岸的扩建“定居点”,都将构成明白无误的“侵略行为”。

这也就是为什么联合国大会两次以压倒性决议支持巴勒斯坦成为正式会员国(到目前为止它还只是没有投票权的观察员国)。美国在安理会动用一票否决权的理由是巴勒斯坦现在还没有“治理能力”,因为它国内不同的派别在闹分裂;而内塔尼亚胡反对巴勒斯坦建国的理由更加离谱,称它是“恐怖主义组织”——他指的不仅是哈马斯,还把法塔赫等也包括在内。但是如果巴勒斯坦不能成为一个正式的国家,长此以往以色列自身又怎么会有“安全”可言?

当然笔者希望巴勒斯坦在建国的同时,国内应该争取政治上的统一,还应该在厘清国界的前提下跟以色列“化干戈为玉帛”,以求得各自的“长治久安”。这个过程肯定很复杂,需要巴勒斯坦摆平内外的各种矛盾,但“两国方案”是国际上公认的解决巴以矛盾唯一可行的方案,必须坚持这个大方向。内塔尼亚胡应该清醒地认识到这一点,而不是不管不顾地予以否定,这绝非一个高明的政治家所为。

  正如产权制度是市场经济的基石,主权则是现代国家的基石。笔者怀疑,内塔尼亚胡反对巴勒斯坦建国的真正意图,其实就是不许其拥有国际法规定的国家主权,从而让以色列可以在加沙和约旦河西岸为所欲为。如果一定要替以色列也说句话,那么,只能说内氏的上述表态尽管“蛮不讲理”,好歹还不敢否认加沙不属于以色列,不像欧洲那边的某个大国,公然将邻国的几个州直接并入自己的版图,让人恍然觉得世界倒退回到二战之前。打一个也许不那么恰当的比方:两者都使用了武力,只不过后者属于赤裸裸的“吞并”,前者则是想“强行承包”。比较起来,有如“大巫与小巫”。(未名日记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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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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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名者,江南布衣。生于20世纪50年代,下过乡,上过学,教过书,做过公务员,写过小说。中年后创办并主编某内部刊物凡二十多年,撰有经济政治社会法律等分析评论文字千万余言。现已退休,居于山间一寓,远离城市喧嚣。2017年开始撰写博客,每周一文,2018年7月开始每日兼发微博。发挥余热,防止痴呆,只事耕耘,不问收获。诗云: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也。 电子邮箱:wmc529@sina.com 欢迎关注我的微信公众号:未名周记(每周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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